东佶公司厂区及废弃物非法堆置区。(环保署提供)

2018-09-28 17:23

〔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云林县斗南镇东佶环保公司以合法再利用名义,大量收受纺织污泥、浆纸污泥及燃油锅炉集尘灰等事业废弃物之后,实际上未依再利用程序作业,而是直接堆置、掩埋于承租之土地,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相关刑责,云林地方法院重判负责人有期徒刑8年,并科罚金新台币400万元,褫夺公权5年,没收犯罪所得7209万余元。

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大队长李金福表示,105年10月环保署联合检调警查获东佶公司实际负责人吴赞楼承租土库镇仑埤段7笔土地及占用邻地同段2笔土地,堆置废弃物约6万1670公吨,总面积约1点5公顷;云林地检署于106年3月侦结起诉,吴赞楼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行政刑罚规定,另浆纸污泥及纺织污泥等事业废弃物申报资料查有申报不实情形,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8条行政刑罚规定,云林地方法院重判,检调单位从吴赞楼相关银行帐户查扣不法所得7209万,也予以没收,云林县环境保护局已要求东佶公司进行后续清除作业。

李金福表示,事业废弃物处理业者,应依申请许可事项妥善处理废弃物,若有任何违法行为,环保署将会积极查办,并处以重罚,民众若发现周遭环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载运或弃置废弃物时,请立即检举。

  • 东佶公司厂区及废弃物非法堆置区。(环保署提供)

    东佶公司厂区及废弃物非法堆置区。(环保署提供)

  • 调查小组进入厂内开挖废弃物非法掩埋区搜集证据。(环保署提供)

    调查小组进入厂内开挖废弃物非法掩埋区搜集证据。(环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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