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如果你有足夠的錢養老,補繳不補繳都無所謂。你現在尚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說明你最多也只是八十年代初期參加工作,有十餘年的視同繳費年限,有幾年的實際繳費年限,但從98年至今已欠費20年。

你的問題是從98年起的養老保險可以不補繳嗎?說明你對養老保險和養老金一點不關心(或許根本用不著關心),網上很多從國企改制下崗失業的靈就人員在近年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從06年左右欠繳養老保險,沒補繳約十萬左右(含被罰的滯納金)的養老保險就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那麼,擺在你面前有兩條路,在還允許補繳養老保險欠費的情況下,補繳數額相當大的欠費,那麼,你的養老金是按你退休年齡前一年的當地社平工資基數計發。如果不補繳或者不再允許補繳,那麼你的養老金是按1997年(停繳前一年)的當地社平工資基數計發,你不妨想一想,97年的社平工資是現在的二分之一還是三分之一,你繳費那幾年的社保個人帳戶基本不值一提,還要除以139個月,就算你全部工齡加起來有二十年左右,養老金都不如前幾年實際繳費15年領的多,能買幾塊排骨?!

假如你還想著養老金,就儘快諮詢一下社保所,別人勸你補繳不補繳都不是害你,最後是你作決定。


你好,可以不補的。

繳納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達到退休條件後,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而就北京的政策而言,退休條件只規定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對於繳納的「連續性」並沒有要求,因此只要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即可辦理退休,不一定要把中斷過的社保補齊。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