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車主和警方的描述,這起事件是真實的,2019年2月9日浙江東永高速上,確實有一臺價值600萬的蘭博基尼被燒毀,而且駕駛員並不是車主,而是駕駛員向朋友借來的車!

根據浙江東永高速指揮中心介紹,2019年2月9日,在在東永高速離方巖收費站不到5公里的位置,一臺車撞擊護欄,而且車子隨後起火燃燒,當消防人員趕到現場時,整個車子早已變成一片火海,由於現場碰撞猛烈,又事發突然,在不到10分鐘的時間裡,該價值600多萬人民幣的蘭博基尼被完全被燒毀,成為了一堆廢鐵,著實讓人惋惜!

駕駛員告訴警方,他從福建寧德老家,趕回上海上班,而這臺豪車是從朋友那裡借來開的,當車輛行至事發路段時,由於前方車輛出現急剎,駕駛員與前車沒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大概只有20米左右,而時速為100km/h多公里,駕駛員為了避免追尾,下意識地猛踩剎車,但是雨天道路濕滑,導致車輛失控撞上了護欄,車子瞬間起火!

至於到底借不借車,我想還是不過多討論了,那是借車人和車主之間的個人感情問題,我們可能瞎操心,可能同情車主,但是車主未必就把車看的那麼重要,或許他們之間有常人無法理解的感情,只要人沒事,車子都是次要的,何況即便是駕駛人全責,這種車子保險都是比較齊全的吧,只要不是酒駕、毒駕等違法駕駛,沒有指定駕駛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就會以出事前的車輛殘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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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主的問題應該是車應不應該借,借了如果出現事故該如何處理吧。如果是這個問題的話,

首先600w蘭博基尼自燃,只要鑒定不是因為酒駕等因素影響,車主已然購買保險的話,應該車主可以通過走保險的方式來進行理賠,虧損不是很大,並且新聞出來後也沒聽說有再報出來車主和駕駛人的發聲,說明私底下已經進行好協商。

其次,看了其他答主的回答,駕駛人不好意思說自己是租的車也是有可能的,綜上,針對此次事故本身人沒出事的話,其他都還好,對駕駛人的經濟損失不會很大。

接下來回答下題主的問題:車該不該借的問題了。我個人的看法是:要看情況,看朋友人品以及跟你的關係程度,如果是關係緊密的朋友,我會借並且如果車子發生一些小刮蹭也不會過於進行責怪,既然關係好說明對其人品以及熟知程度都很放心,因此他也會如同愛護自己車一樣愛惜你的車,並且借完車可能還會幫你加好油也不一定呢!如果出現大事故,這種本身就是誰都不想碰到的問題,如果真的出現這種事情,首要的是要確認朋友的個人安全再去關心車的事情,一般都可以走保險來搞定,只是來年的保險費會多一些。

如果關係一般,僅是見面交情的朋友的話,我會謹慎處理,主要還是看其之前的表現吧,如果不錯可能會借,如果之前倆人之間就不是很融洽可能會委婉的拒絕,比如家人要用車啊,自己要開車去處理急事啊等等!

個人認為:最難搞的是親戚間借車,過年的時候就出現一起這個事情,不是我自身,是我的一個表哥和堂哥之間的事情。

表哥從外省開車回家後,表哥與堂哥相約去三伯家一起喫飯,不料,表哥被灌得酩酊大醉,已然開不了車,剛好堂哥下午要去臨縣處理個人事務,然後將表哥的開車放到他老家(家裡沒人照料),自己一個人開車去臨縣處理事務,並且在家族羣中發了個視頻說表哥的車多好開之類的話!表哥的媽媽,即姑媽知道後大發雷霆,直接打電話將堂哥罵了一通,不將表哥送回表哥家隨便放在一個沒人照顧的地方,而且自己還開著表哥的車去做自己的事情(堂哥也有自己的車)

總結:借不借車主要還是看人,被借人如果為人處事OK,人品nice,完全可借!要是被借人本身就不靠譜,不借纔算上上策。


一般來講,能借錢借東西給朋友的,或多或少,都有「劉備借荊州、十借九不還」的想法和思想準備。

如果是新朋友,關係尚淺,別說是600萬,就是600塊錢的東西,估計也不會借吧,還會心生防備:這人是不是騙子,或者人品不好啊,怎麼剛一認識就借東西。如果能將600萬的蘭博基尼借給朋友,最起碼說明兩點:一是人家有蘭博基尼,而且並不當一回事,不會像許多人想的那樣,不管車便宜還是豪華,「車與老婆、概不外借」;二是朋友之間交情深,彼此之間的友情或者信任,肯定是遠遠超過600萬的。

因此,對於已經燒毀的豪車,雙方當事人都沒有站出來發表意見,要麼是車主不在乎,要麼是借車人已經有相應的賠償說法等。能借給別人600萬車輛的,會有受損失的準備;能借到600萬豪車的,也有賠得起的準備,輪不到我們開6萬、16萬、60萬車的人操心。


私家車車最好別外借,現在汽車租賃行業很發達,異地還車也並不麻煩,租賃行業有相對完善的意外處置和應對措施,不用擔心借朋友車發生事故對雙方帶來的麻煩和困擾。尤其是這種高性能超跑,不是所有人都能駕駛控制的,借這類車給沒有足夠高級駕控經驗的人開不僅是對自己的財產不負責任,也是對別人生命安全的漠視,根本不是什麼面子不面子的問題。

而且我覺得駕駛者沒有說實話,並不是100多公里時速下緊急制動導致的如此嚴重事故。要知道超跑的制動能力和穩定性在100多公里每小時下要遠好於普通的量產汽車。從車尾碰撞護欄導致事故來看,多半是在濕滑路面關閉了電子穩定程序急加速導致的車輛失控。很可能是因為自己得瑟炫耀玩大了導致的。

這種車型通常是後置後驅的大馬力發動機,關閉電子穩定程序在濕滑路面上是很難控制的,一旦失控後部發生嚴重的碰撞會導致破損的油路和高溫的發動機渦輪或缸體接觸而燃燒。

能擁有蘭博基尼肯定也不是差錢兒的人,而且這類車子肯定都有高額的保險,只要不是毒駕和酒駕應該都會獲得相當的賠付,不過這類朋友以後就別借車給他了,屬於沒實話,不敢承擔責任的人。


我弟弟就趕上了這事,二十三小年弟弟的朋友問他借車,結果下午車就撞壞了,十八萬的新車損壞嚴重,光修理費就要兩萬多元,看來這車是能要了,可人家又賠不起一臺新車,弟弟一家人正在鬧心呢!


這個當然是要全額賠款的了還能有什麼辦法解決呢誰的錢不是靠自己辛苦打拚得來的六百萬不是個小數目啊你敢借證明你有這個能力還如果沒有這個能力的話你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嗎非要打腫臉沖胖子這不是活該嗎?自己作死還蓮累父母妻子和孩子i這下好玩了吧有面子了嗎?


這個六佰萬的背後有很多不為人知的故事,如果公開了,不知是好是坯


已經超出了普通人的想像範疇,評論不好。


我認為,是朋友就別做為難朋友的事!別說豪車,就是摩托車也別開口借!問問大家有幾個願意把車借別人,都是那些不知自己幾斤幾兩開口借,朋友不好意思才借!


一個要借、一個願借、二廂情願、都是有錢人、和別人沒有半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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