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劉春霖,清朝科舉制度產生的最後一位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旋被派往日本,入東京法政大學深造。光緒33年(1907年)回國,歷任諮政院議員、記名福建提學使、直隸法政學校提調、北洋女子師範學校監督等職。書法尤爲精深,美國弗利爾美術館中藏有其多件作品 。

本篇將介紹一個書法“極端”,千人一面,被稱爲最沒有“個性”的書法。此類書風,明代稱“臺閣體”,清代改稱“館閣體”。

顧名思義,指流行於館閣及科舉考場的書寫風格,雖然字跡方正,光潔,圓潤,豐滿,美觀,大方,但顯拘謹刻板。不過,有一點是必須肯定的:“館閣體”書法的高手們,書法基本功相當紮實,功力深厚,意在筆先,筆到法隨。

此類書法在中國書法史上是比較特殊的一種類型,是明、清科舉取士書體的產物。

所謂“臺閣”,本指尚書,引伸爲官府之代稱。

清代的洪亮吉《北江詩話》說:“今楷書之勻圓豐滿者,謂之‘館閣體’,類皆千手雷同”。

故“臺閣體”一直是書法品評時的一個貶詞。

館閣體屬於官方使用的書體,特指楷書而言。在科舉試場上,以及官方的公文,文獻必須使用這種書體,它強調楷書的共性,即規範、美觀、雍容,豐滿,圓潤,整潔、大方,符合皇家的審美觀,並不強調如今所謂的個性。我們所熟知的《永樂大典》,《四庫全書》,都是用的這種字體。

單從欣賞美的角度看,館閣體是有一定侷限性的,弊病是千人一面。館閣體是以歐陽詢、趙孟頫兩種風格漸漸演變而形成的,因爲歐,趙實在是太強大了,歷代統治者都視其爲正宗,遂成學書必經之路。明清時,爲了強調規範,故而削減了歐、趙的個性。

在我這個最普通的,也沒什麼成就書法愛好者看來,一味地貶斥“館閣體”書法的做法,有偏激之嫌。

“館閣體”作爲官方使用的一種書體,強調共性,強調規範,本是無可厚非的,但以批評館閣體缺乏個性爲由而藉機兜售今人古怪的書風,也是不可取的;而從欣賞美的角度出發,缺乏個性的東西最多隻能算不完美吧。時下,許多有名的書法家的作品,標新立異,還不如“館閣體”美觀。

我的觀點:從書法的大前提看,強調個性的同時,書法更須具備共性。有個性固然重要,個性的前提是要符合大衆普遍接受或持有的共性審美觀。書法是個性和共性的雙重美,但共性更重要。否則,再有個性的藝術,如果風格古怪,不合大衆的審美觀,那麼它只能是在“書法”小圈子裏的藝術。人們常常肯定自身的“個性”和“情緒”在藝術中發泄和彰顯,那麼,在藝術中不彰顯自己的“個性”和“情緒”,以法則和審美觀爲準繩,這不也是一種個性嗎?

文/王小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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