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履保揭祕/內行人建議 做房仲履保不如找「銀行價金信託」
▲內行人指出,做房仲履保不如找「銀行價金信託」,同樣萬分之6的價金信託費用,倒不如給銀行執行,還能受到監控與保障。(圖/記者陳佩儀攝,下同)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跟房仲買房未必要用他們的建經公司的履約保證制度。一般建經公司的契約書都是「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僅是託管「價金」,並沒有保障產權。內行人指出,同樣的邏輯,消費者不妨要求找「銀行價金信託」, 。
國泰世華銀行綜合企劃總管理處信託部協理趙子仁表示,價金信託是由「銀行專員」會同不動產買賣雙方簽訂信託契約,銀行是受託人,買方與賣方則是委託人,如此即可知道負責信託的專戶專員, 。
再者,價金信託開立的是「信託專戶」, ,且不可強制執行。
第一銀行則指出,建經公司的「履約保證」跟「價金信託」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關係,前者與保證人(通常為建築經理公司、仲介或銀行) 。
在「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中,銀行就買方交付之價金負信託管理責任,銀行處理信託事務,除另有特殊約定外,完全依買賣共同指示辦理;而「履約保證」則由保證人依保證契約之內容對買賣雙方提供保證, ,簽約前買賣雙方應充分瞭解,才能避免日後不必要之紛爭。
國泰世華銀行綜合企劃總管理處信託部經理林可涵建議,若消費者想要透過銀行作價金信託, ,買賣跟信託再同時約在一起簽約。
▼國泰世華銀行綜合企劃總管理處信託部協理趙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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