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19年博鰲論壇開幕,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也參加了3月26日和27日的論壇活動,在第一天的對話中,董明珠被媒體問到了她與雷軍的10億賭局,董明珠說:我還沒有找他去要錢。

如果從格力電器和小米在2018年的營收來看,格力電器是超過了2000億元,而小米則是1700多億元,確實還有兩三百億元的差距,不過我覺得這個打賭的贏家卻是雷軍的小米,而並非是董明珠的格力。

首先,在2013年的央視頒獎典禮上,董明珠和雷軍的打賭,其實是馬雲與王健林打賭的延續,如今馬雲與王健林誰勝誰負應該一目瞭然了。而董明珠雖然在營收上最終贏了,但別忘了小米的營收是從300多億,到1700多億,翻了好幾倍,足以說明小米的成長速度是飛快的,如果將打賭時間放到2019年,那誰勝誰負可能就不太好說了。

無奈,小米與格力的營收賭注是5年為期,這方面小米確實輸了。但小米賭贏了自己的成長,到1700億這個體量也是創業公司少有的了。

其次,雷軍和董明珠當年打賭時,雷軍原本想賭一元,而董明珠則口氣非常大的說一定要賭10個億,而且這10個億,其實也疑似有人(比如現場導演或主持人之類的)在後臺挑逗兩位企業大佬的因素存在,我記得後來還有媒體具體報道過這個細節。

如今10億賭注已經塵埃落定,確實是雷軍輸了,但我覺得這個是企業家之間的良性「嘴炮」,不應該落實到具體的金錢上,馬雲和王健林也曾經有1個億的賭注,不過後來雙方應該也沒有計較具體誰應該給誰多少錢。

我覺得董明珠也不應該較這個真,只是兩位企業大佬在電視臺上的一句「戲謔」性質的賭局,最終被媒體不斷報道,不斷放大,結果到了有些人會認為這應該是真正的賭局的程度,就有點過於較真了。

最後,這10個億,並不是雷軍給不起(雷軍在2018年上市時,小米公司的董事會一次性給了他90多億元的獎金),只是我真覺得大家應該把注意力放在賭局的初心之上,而並非是賭局最終誰要給誰多少錢上,雷軍說的1元錢,與董明珠說的10個億,其實最終都是一樣的,大家比的是傳統企業與新經濟企業之間的成長空間、速度和規模,並非是一個具體的金額。

這就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的一個表現吧,大家應該表現的內行一些。


記得當初雷軍只是隨口一說,賭一元錢,但是,董明珠這個得勢不饒人的主,就當著全國人的面,說出了10億元這種無知的話。那一刻,雷軍一方面覺得不會輸給她,另一方面,也不好多說,就默認了。

實際上,不論誰輸誰贏,都是不可能兌現的。不然,不僅賭資要沒收,還可以追究雙方的法律責任。

所以,雷軍就算輸了,也不可能把錢給董明珠。真要做,不妨雷軍認個軟,然後把10億元捐了,免得帶來麻煩。

近日,董明珠又公開發表言論。說雷軍已經輸了。雷軍則回應,格力財報還沒出。董明珠則又表示,她要等著。一副不讓人的感覺,非得把雷軍逼到牆角。

何必呢,大家都是企業家,得理不饒人,會讓公眾反感的。所以,還是希望董明珠能夠寬容一點,不要如此咄咄逼人。


誰也不知道雷軍到底給不給10億,大家知道雷老闆不缺錢,就他個人的財富,掏10億出來給董小姐不成問題!這麼多年以來雷軍的工作態度,人品等各方面基本都得到大家的認可。尤其是小米手機拉低了智能機的價格,讓大多數普通老百姓不再花高價購買三星,蘋果等手機。這點雷軍功不可沒!

但是最近雷軍的小米公司業務有所下滑,這有我們並不知道的若干問題。這裡我們不去分析,總之如果雷軍真的遵守遊戲規則,付錢給董明珠小姐,(我們不考慮董明珠得到錢做什麼,她也肯定不敢中飽私囊,或拿去做慈善或做其他的)一定為雷軍的個人再加份,為他公司業務拓展更開闊的空間!既然雷老闆不缺錢,公司業務有下滑,遵守遊戲規則,提升米粉眼裡的形象等方面考慮他應該出錢!


雷軍當時半開玩笑提的是賭一元!董也接著開玩笑講要賭賭十億!事情翻炒到這份上!假如這個級別商人提錢無戲言!涉及到體現面子商譽的層面話!那必須兌付也沒什麼奇怪了!


感謝邀請,給不給除了本人和銀行,其他人是真不知道,不過據猜測,大概率不給。

各自都達到各自的目的,如果還糾結於這口頭賭約,一是情面過不去,以後該怎麼見面:再說要是給了,還會落人口舌,違法賭博。

所以,估計就是坐一起喫一頓,吹吹牛就好了。


這只不過兩個大拿談笑風聲之間的笑話『契約』喫瓜的我們何必如此擔憂??


董明珠與雷軍10億賭約是個世紀玩笑。他們兩人一個「精打",一個″細算",這次真的算誰。他們不過嘴巴說說而已,而我們整天議論紛紛,他們不高興纔怪。以前諸葛亮使用"空城計",現在他們使用「空嘴計"。如果諸葛亮還在的話應該也會稱他們「大哥大","大姐大"。也許我們閑的無聊幫他們做做廣告,聊聊天,真的有可能把他們抬上天。今天,我們能為這兩家明星企業做個推銷員也感到無比榮幸!希望他們越做越好!越做越精,讓世界真正愛上中國造。


雷軍輸了應牙齒當金使兌現承諾,而董明珠當時的承諾是捐出去扶貧,那麼如果雷軍的十億直接付吉董指定國家認證的扶貧機構,那麼這賭法理上是行得通的,無條例國家都可以認同,在概念上雷軍當將十億當廣廣告效果我認為國民反而看好,因此為什麼不兌現呢,不兌現我認為會有反效果例如推出5G手機承諾售後問題,國民會認為你無口齒,會不會影響銷量,又或者是見仁見智吧。


肯定不會給,賭約是雷軍輸了才給1元,董明珠輸了給10億。這不平等條約啊


不管誰輸?誰贏?公開賭博!違法!如果兌現!屬於公開賭博!違反治安條例!沒收違法所得!另外!罰款!拘役!數額巨大!情節惡劣!希望雙方諮詢律師再作決定!不是錢的事!如果兌現!事實清楚!公安機關!首先介入!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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