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與成

因施作臺北捷運新店線工程罹患潛水夫症的9位工人,至今仍深受職災病痛所苦,向臺北市捷運局與包商新亞建設提告求償721萬,昨(17)日在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北捷潛水夫症工人戰友團批,北市府與新亞建設不肯承擔責任,才讓工人獨自承受病痛、走上訴訟之路。

1993年,新店線臺電大樓一帶工程滲水下塌,北市捷運局為加速完工、減少成本,首度引進壓氣工法,由日商青木建設、臺商新亞建設聯合承攬。但施工過程未依法操作加減壓程序,導致捷運工人集體罹患潛水夫症。(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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