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富升」漁船船長蔡志章,去年5月駕船到泰國外海,接運裝滿1800磈、重達693公斤的海洛因磚,欲走私來臺但被查獲,創我國治安史上最大宗海洛因走私紀錄。(資料照,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8-09-26 16:57

〔記者張文川/臺北報導〕「永富升」漁船船長蔡志章,去年5月駕船到泰國外海,接運裝滿1800磈、重達693公斤的海洛因磚,欲走私來臺但被查獲,創我國治安史上最大宗海洛因走私紀錄;二審將蔡與其中3名船員都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今罕見自為判決,蔡男維持無期徒刑,4名船員因自白而減刑,且考量犯罪的主、從關係,將4名船員改判各17年到18年半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蔡志章與尚未到案、自稱「彭鴻明」的男子,在中國共謀走私海洛因入臺,蔡男負責在臺找漁船及船員,用漁船的「碰墊」夾藏毒品,講好事成後蔡男可獲100萬元、船員可各分得50萬元報酬,蔡男招攬船員郭英得、郭仕升、邱盈通、許金助協助犯案。

蔡男等5人去年5月6日駕駛永富升號漁船,到泰國、緬甸外海,從一艘插有泰國國旗的漁船上,接運裝滿海洛因的黃色麻布袋,塞進永富升號的碰墊內,航向中國平潭外海,臺灣檢警接獲線報,到金門外海攔截該船,登船搜索,當場搜獲693公斤的海洛因。

一審將船長蔡志章判處無期徒刑,4名船員各判刑17至18年徒刑;但二審認為蔡與其中3船員皆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只有邱男判刑19年。

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未考量蔡男的主謀地位,且4名船員為從犯關係,且犯後皆已坦認犯罪,量刑應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自為判決,只維持蔡志章無期徒刑,4名船員各改判17年至18年半有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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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富升」漁船被查獲走私高純度海洛因693公斤,是國內治安史上最大宗。(資料照)

    「永富升」漁船被查獲走私高純度海洛因693公斤,是國內治安史上最大宗。(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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