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監院各委員會改選召委。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監院各委員會改選召委。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總統補提名的十一位監委就任後,由於往往集體行動,使得理論上應超出黨派的監察院,愈來愈有「政黨政治」色彩。今監院各委員會改選召委,「蔡系」委員集體登記參加司法獄政委員會,獲得局部優勢,預期將由蔡崇義擔任召集人。未來對於年金改革釋憲聲請等案件,可能發揮掣肘的效果。

此外,上週監院通過彈劾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但六位「蔡系」監委隨即發布一份「協同意見書」,聲明贊成彈劾吳茂昆,但不同意彈劾案文中指吳茂昆涉嫌圖利。相關說法近日也成為親綠名嘴、政論節目的主要論點。昨天負責調查的監委高鳳仙、楊美鈴再度發表新聞稿,駁斥「協同意見書」的說法。高鳳仙今天中午還要接受廣播訪問,闡述彈劾案的始末,以及近期引發爭議的緣由。

高鳳仙、楊美鈴批評,外界質疑彈劾案文的說法,犯有「指鹿為馬」、「張冠李戴」、「避重就輕」、「於法無據」等四大偏誤。包括宣稱吳茂昆有意將師沛恩公司申請的國際專利權「還給」東華大學,其實所謂證據的律師函中,是指當公司可給學校一個「專屬授權」,而非把專利權還給東華;另一個也被引為證據的東華大學技轉委員會紀錄,則刻意將美臺兩地分別成立的師沛恩公司混為一談,又將「讓與人」與「受讓人」關係顛倒。

兩名監委更指,「協同意見書」僅存在於大法官釋憲,最高法院與公懲會都沒有,更是監察院制度所無。先前監察院會討論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納入彈劾可具名條款,當時曾有委員主張設立「不同意意見書」,但未獲通過。因此,協同意見書不僅無法源依據,也違背院會的修法決議。

至於新委員搶攻司法獄政委員會,認為掌握召委後,便可對馬政府疑似涉弊「翻案」重查。對此監院官員指出,是否「一案兩查」的判定,是由監院業務處負責,而非由委員會認定。不過對於釋憲聲請案,在提案委員會通過後,必須先由司獄委員會審查,再送交院會討論。司獄委員會的角色,原本是檢查提案有無明顯法制上瑕疵,但未來是否會被擴張成為阻擋其他委員會提案的「二審委員會」?以目前院內生態,未必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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