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在中國普及起來,單是實名登記並不可得到全面監管。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國家空管委)起草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擬向輕型及微型無人機分別釋放 120 米以下、50米以下空域。《條例》經工信部諮詢公眾,乃中國首次從國家戰略層面部署監管無人機。
工信部今月 26 日在官網公開由國家空管委起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展開即日至 2 月 28 日的公開徵求意見工作。這是中國首次就無人機分類分級管理立法,也是國家空管委首次參與制定的暫行條例。《條例》明確指出「遙控駕駛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統稱無人機,涵蓋民用、警用、軍用等不同類別,也將無人機分為微型、輕型(駕駛員應滿 14 歲,或有成年人在場監護)、小型(16 歲)、中型及大型(18 歲)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