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揭發後,被告竟對受害母女稱,覺得犯法咪拉我囉。

被告今於區域法院否認7項猥褻侵犯及一項襲擊致傷人罪。資料圖片

55歲道士稱要透過幫人達到性興奮以移除「元珠」、「屍毒」,涉嫌於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在長沙灣某單位非禮女子X及其女兒Y,另襲擊X。他今於區域法院否認7項猥褻侵犯及一項襲擊致傷人罪。X於去年5月4日報案,8日在街上認出被告,對方稱「每個師傅都有唔同做法,你覺得犯法咪拉我囉」。

被告袁銘權報稱為道教神職人士,指自己睡夢中跟金身羅漢學道。自2016年8月下旬起,X向朋友表示家中鬧鬼,X癲癇症發作,被告指X「鬼上身」,遂在家中客廳作法。

同月28日,被告再到X家中起「結界」,並要求X的張姓女友人為X脫衣,當時X質疑,但接受被告稱良好效果的說法,接受「治療」。被告遂以右手捏乳房及乳頭,持續8至10分鐘,其後用左手先摸X腹部,再將手指插入X私處達3次,指要令到X達到性興奮以移除「元珠」,並會打開窗簾將「元珠」拋出窗外,X的友人亦見到整個過程。最後被告對X說,不時在移除「元珠」,每次收費8000元,並指已包括Y的治癒費用。

及後於同年9月,被告兩度到X家中治療,一次說要X有靈體附身、一次說要超渡X過往墮胎的嬰靈,均以同樣手法為X「治療」。第三次「治療」時,X曾向友人表示接受不到觸及私處,張姓友人的男友亦覺不用脫除衣服,但被告指這是唯一方法,最後友人未有干涉。

其後於去年3月28日,Y稱不適,X要求被告到家「治療」,但X幼女通知鄰居,指擔心張姓友人及被告會起爭執。直到半夜,X癲癇症又發作並跌倒,鄰居扶她坐回按摩椅,X當時大笑又伸直手腳,被告為制止她,一拳打向X左眼,鄰居以為是「治療」,沒加以阻止。被告之後伸手入X衣內摸胸,並稱X「身體極度虛弱,要保護心臟」。當晚被告有在X家中留宿。

Y在去年3月30日在家睡覺時感到有人摸自己,赫見被告在摸她,並稱檢查她是否有「屍毒」,Y拒絕。及後Y告知X,而X非常驚訝,因她根本沒有要求被告為Y作治療。

下午播放女童Y於去年5月15日的錄影會面,她提到有段時間常發脾氣,母親即X以為她「撞邪,畀鬼上身」,於是請了被告為她「治療」,她指曾除下胸圍扣讓被告摸背診治。而被告兩日後又曾趁Y睡覺時摸她胸,Y直言:「我彈起身問咩事,當時佢(被告)隻手仲係我褲入面」。播片時Y一度按鈴暫停,表示自己喉嚨痛,口有血腥味,又感頭暈。休庭時庭外聞得Y撕心裂肺地哭喊,疑情緒失控,審訊將於明天再續。

女事主X患有假性癲癇症、邊緣性人格障礙及反複抑鬱症,而X的大女Y則患有過度活躍症、專注力不足、兒童情緒失調症、及思覺失調等症狀。

控方在庭上透露,黃大仙祠監院、嗇色園主席李耀輝博士指出,不論佛或道家均沒有「元珠」、「屍毒」等詞彙,亦不可能接觸異性身體作法。另外被告被捕後亦表示自己非專業人士,沒有接受正職培訓,惟他指自己專職是「驅鬼」及「治病」。

被告被控於前年8月28日、9月3日、9月23日及2017年3月26日、3月29日及3月30日六度非禮約40歲女子X,又於2017年3月29日襲擊X;另指他於3月30非禮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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