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我一直有一個夙願,想要把我們這一代人所經歷、所感受、所思考的事情,用一種哲學的方式表達出來,但不是寫那種抽象的邏輯體系,而是要從自己的親身體驗的哲學處境出發,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世界裡去發掘我們的靈魂,去展示我們的生存狀態。」

  ——以上為《靈之舞》(鄧曉芒. (1995). 靈之舞:中西人格的表演性.)全書完結、即將出版之時,鄧曉芒針對此書所做的分享。

  《靈之舞》全書十餘萬字,講了「自我意識」、「人格」與「自由」三大主題,比哲學書通俗,比隨感小品文深刻,可以算是哲學入門讀物。有興趣閱讀全文的朋友可以加我QQ。

本文提綱:

孩子與水仙花——作為表演的人生藝術——精神的譬喻:火——生命之謎:作為變的變——對解釋學循環的人生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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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與水仙花

  一個兒童在花園裡揀到一枚被遺棄了的水仙花球莖。他把這個橢圓形如雞蛋似的東西捧在小小的手心裡,注視著那白玉般光潔的表皮,心中升起一股強烈的好奇。那冰涼宜人的感覺,那蘊含著某種生命力的神秘色澤,誘使他用柔嫩的指甲去剝開球莖的外層.窺探其中的奧秘,他驚喜地發現,在他的指甲底下;顯露出一個更加晶瑩、更加潔白無瑕的層次,不一會兒,他就有了一個小的、但卻純粹得多的實體,像一顆寶石一樣熠熠生輝。

  但過了幾分鐘,他又發現他心愛的寶物的缺陷了。這寶物的表面還帶有些許幾乎看不出來的污跡、也許是他的臟手帶給它的,但也許是從球莖的外層污染上的。他繼續剝下去,希望能得到一個絕對純凈的生命體。雖然這回他預先洗凈了雙手,又工作得小心冀翼,但他的驚喜仍沒有持續多久:那珍珠色的球莖逐漸失去了它的潤澤,因空氣的氧化和水分的蒸發而變得晦暗。於是他只好不斷地剝,剝,一直剝下去。

  結果可想而知。那可憐的孩子失去了他的寶物,兩手空空地站起來,茫然若失地看著眼前一大堆殘破的水仙花球莖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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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表演的人生藝術

  人生在某些人那裡或許也就是這麼回事。人追求著生命,企圖把握生命本身;人渴望著純粹,想在最本真、最直接的意義上把生命捏在手中把玩和欣賞。就在這種追求和渴望中,生命消失了,或不如說,一點一點地流失了。人似乎一直都在「準備生活」,為將來的「正式的」生活「訂基礎」,到了老年,又為下一代人的生活打基礎,卻從來沒有自己好好地生活過,他總是來不及體驗生活。在這種煩忙與奔波中,人漫不經心地將自己生命的鱗片逐一丟棄、失落,直到將生命本身也整個地失落。難道是因為對生命的祈求過高,所以不能不陷入深探的失望嗎?難道應該指責的是生命本身的無聊、而不是人自己的懶惰和妄想(儘管通常把這稱之為「操勞」和「現實」)嗎?我們該到哪裡去尋找自己的生命呢?

  其實,生命並不是一個可以捏在手心裡的東西。如果說,水仙花的生命只在於它的生長的話,那麼,那個孩子對生命的渴求也只有在不斷地「剝」中才能實現。在這個過程中,他消耗了同時又創造了生命:他消耗的是抽象的生命,他創造的是對這個生命的體驗,是同一個生命,但具體而生動。他創造了痛苦和狂喜,失望和希望。他流失了生命,卻未能解開生命的奧秘,因而他始終覺得空虛;他體驗到了這個奧秘,因而他感到了生命的充實。「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陶淵明:《飲酒》),「當我沉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魯迅:《野草·題辭》)。生命,就是空虛中的充實,或充實中的空虛,謂之空靈。清人周濟嘗云:「初學詞求空,空則靈氣往來。既成格調,求實,實則精力彌滿。精力彌滿則能賦情獨深,冥發妄中」。(周濟:宋四家詞選)說的雖是詩詞,亦切合人生之真諦。誰敢於直面人生的空虛,他就能創造出燦爛的人生。對於這一點,荷爾德林體會得最為真切:

誰沉冥到

那無邊的「深」,將熱愛著這最生動的「生」。(轉引自宗白華:《藝境》)

  那在「深」與「生」之間奮力突圍者,是人生的創造者。非但是人生的創造者,而且是人生的藝術家。非但是人生的藝術家,而且是一切藝術家中最本真、最直接、最具藝術質的藝術家——表演藝術家。

  人生是一場表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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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的譬喻:火

  在造化的一切奇蹟中,最奇妙的就是人的精神。人的精神,或靈魂,古希臘的先哲們曾經將它描述為一種充塞於天地之間的精氣,或「以太的碎片」;中國先秦時代的荀子則將它比喻為人體內頤指氣使的君王。(「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見《解蔽》)人類對自身這一神奇稟賦的好奇和探求還要早得多。希臘神話中有俄狄烏斯解答斯芬克斯之謎的傳說,這是常被人們所稱道的。不那麼熟悉的例子是,古印度經典《奧義書》中也有一個傳說:因陀羅和維羅吉納向「生主」請教關於真正「自我」的知識,生主請他們在一盆清水裡看自己的影像,這種外在虛幻的影像使不求甚解的維羅吉納感到了滿足,而因陀羅卻繼續追問那不同於肉體表象的「自我」究竟是什麼。終於獲得了真正深刻的智慧(參看德·恰托巴底亞耶:《印度哲學》)。顯然,這一神話比斯芬克斯的神話含義更深,它不僅把人從外在形態上與萬事萬物區別開來,而且把自我作為精神與自己的外在肉體區別開來了。

  然而,古今中外,歷來對精神的最形象、最貼切的表達莫過於「火」的比喻了。在西方,這一比喻最先大約起源於畢達哥拉斯學派,他們曾經認為,靈魂是由太陽中分離出來的微粒所形成的。赫拉克利特則把火稱之為「乾燥的靈魂」。這些觀念後來又被吸收進斯多葛派的有關「宇宙大火」即宇宙精神的學說中去,並在基督教中積澱為上帝和聖靈的光輝象徵。詩人但丁在其《神曲》中對上帝的精神王國進行過極其壯麗輝煌的描述,在這裡,天堂無非是在上帝的不可逼視的絕對光明籠罩下、由一個比一個更加明亮的天使或星體形成的等級列而已。古波斯教(拜火教)把自然界的光看作絕對的神明本身,在查拉圖斯特拉那裡,「一個被創造的事物的光輝就是精神,力量和每種生命活動的總和或結晶」,光輝、光明顯然是火的主要屬性。印度佛教經典中有兩大譬喻,一是對堅硬無比的「金剛」(鑽石)的推崇,使用得更普遍的則是對火焰(日焰或燈焰)的光明、「大光明」的隱喻。在中國,自古以來也有「人死如燈滅」的說法,漢代桓譚提出「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燭矣」,王充則由此得出:「人之死,猶火之滅也」,(王充:《論死》)但火的比喻在這裡總是與無神論相聯繫,且總是就它的物質本體、而不是就它的大放光明的獨特功能立論的,並無西方賦予火的形而上學和宗教意識的含義。中國人對精神的形而上比喻主要不是火及其光明,而是「氣」。

  最為震撼人心的,是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對死的那段著名的描寫:

  那支蠟燭,她曾借著它的燭光瀏覽這充滿了苦難、虛偽、悲哀和罪惡的書籍,比以往更加明亮地閃爍起來,為她照亮了以前籠罩在黑暗中的一切,搖曳起來,開始昏暗下去,永遠熄滅了。

  每當讀到這裡,人們都會從心底升起一陣莫名的戰慄。托爾斯泰在這裡體驗到的,並不是「一個罪惡女人的毀滅」,而是人的毀滅,是精神的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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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謎:作為變的變

  然而,火對於精神來說,只能是一個言不盡意的隱喻。與火的明亮耀眼的感性光輝相比,精神則完全是無形無象的。不過它既不是老子所說的「道體盅虛」,也不完全是薩特所謂「虛無」。它可以說是「變」,但永遠不是所變成的東西,而是變本身,或「作為變的變」。人死的時候,他就成了被變成的東西,而不再作為變本身存在了(蓋棺定論了);人只有作為變本身,才是始終如一、前後一貫、具有自己不變的身份、個性和人格的——而這正是生命之謎所在。/*—李慧敏:「盅」為形聲字,從皿,中聲。本義:杯類;沒有把的小杯子。「道體盅虛」也體現了中國人的樸素唯物主義,即「人」只是一個空的如酒盅一樣的容器,裡面是純粹的虛空。由此也有了中國人的「養生」觀,即,相信自己是毫無意義的皮相,但又不舍這皮相,一切的意義都是為了肉體的存續及「好看地存續下去」(面子)。但如果再進一步就會發現,「面子」本身已經暗含了超越這相互唯物主義的可能:既然有許多人會為了面子不要命,就說明「肉體存續」並不是人們最終追求的東西,比肉體更重要的是「他人評價」,這評價就已經將「神」從「天道」拉回了人間,到了康德的「人是萬物的尺度」。再往前走,那個「認為他人評價比我的感受更重要」的人是「我」,最終的「評估者」事實上並不是「他人」,而是「我」,一直在認知、評估著「我」、影響著「我」的每一個決策的人,只有「我」。思辨到這一層,便走到黑格爾的客觀唯心主義了。—*/

  因此變本身是一個謎,一個真正的謎。自然界也有謎,如某個星球上是否有人類,如UFO,但那只是對人來說的暫時之謎,人們可以預先承認,隨著科學的發展,這些謎總有一天會得到揭示。但科學(如果不把哲學也視為一門科學的話)永遠也不能揭示什麼是「變本身」,它甚至不能試圖提出這一問題。維特根斯坦說:「我們覺得即使一切可能的科學問題都能解答,我們的生命問題還是仍然沒有觸及到」,即使我們永遠不死,「這種永恆的生命不是同我們現在的生命一樣地是謎嗎?」自然科學即使研究精神和心靈問題,都必須把這些問題放在某種被變成的東西的地位上來考察:心靈的「變化機制」,受什麼外在因素的作用和影響,精神的「結構模式」或「動力學關係」等等。而這樣做的前提是,首先要排除精神最本質的特徵「變」,排除對這些機制、模式、規律的因果關係的超越性,不考慮人在活動中的自由,將自由僅僅視為一種偏差或偶然性事故,當作一個嚴密科學不屑一顧的問題棄置一旁。

  只有作為哲學的古代科學(自然科學)和作為科學的近代哲學(認識論),才認真提出了精神之謎的問題。如近代哲學首次把自我意識、人格和意志自由問題當作一種科學上可解決的問題來研究。/*—李:這就引出了本書的主題了:自我意識、人格與自由意志。—*/但從笛卡爾到萊布尼茨的多次努力總歸失敗之後,康德突然悟出了一個道理:精神雖然是一種明顯的「事實」,但它的本質決不是一個科學問題,而是一切科學必須作為前提來假定的、最高的、也是唯一的謎(自在之物),科學只能思考到它,而不能解決它。然而,直到現代,胡塞爾、舍勒、海德格爾和普列斯納等人仍在致力於用反思的方法、現象學的方法、解釋學的方法來對這個巨大的謎加以描述,在情感體驗和審美體驗中為精神劃定自己直接可感的領域。只是這種做法已離開了西方傳統的可證實或可證偽的「精密科學」的方向,而朝「前科學」的東方神秘主義,朝詩、道與禪,朝直觀領悟大步邁進。科學哲學所提出或所保留的問題,看來只有「詩化哲學」才能解決。

  但這已不是科學意義上的「解決」了。胡塞爾所理想的「真正嚴密的科學」其實並不是傳統理解的「科學」,毋寧說,它以科學的面貌,包藏著詩的意境。舍勒則以一種形而上學的情感,建立了一整套情感的形而上學。但他最終向西方人的老上帝的亡靈發出了呼喚,這只是表明他仍然承認,精神之謎或生命之謎是最終的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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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解釋學循環的人生體驗

  至關重要的也許並不是作出什麼一勞永逸的「解決」。歷史上,一切解決或答案都透出時代的幼稚,只有「描述」在推進著人們對精神的無窮底蘊的理解。但描述需要的首先不是全面的知識、牢固精確的記憶和條分縷析的邏輯,而是體驗。

  這體驗,恰如那個剝水仙花球莖的兒童的體驗一樣,具有無窮的層次。有膚淺的體驗,有深刻的體驗,有強烈的體驗,有淡淡的體驗,還有對過去體驗的現在體驗。隨著體驗的深入,當人們回過頭來,就會發現,一切體驗都是對體驗的體驗,就像一個孩子把自己當作水仙花(或把水仙花當作自己)來體驗,一個藝術家或欣賞者把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角色作為自己的靈魂來體驗一樣。體驗本身具有一種表演性結構。

  精神即是表演。人生即是表演。這不是對精神和生命的科學性定義,而是對人生的體驗

  一個解釋學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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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是體驗,它當然就是個人的,是我的體驗。如果它也成為別人的體驗,那對我只是巧合,並正因為這麼「巧」才給我帶來狂喜。這種巧合,是我終其一生都在期待的,但我知道這總歸是幻覺,我唯一能夠抓住的是我此時、此刻、當下的體驗。我既不知道我的明天,也已經不認識、不理解我的昨天,這使我根本無法建立起「人性本善」之類幼稚的或騙人的信條。但我既然總在體驗,在努力抓住那轉瞬即逝的、抓不住留不下的體驗之流,我也就永遠不會甘於承認「人性本惡」。我從我的生命之瞬間暈眩中已經看出並相信:人生是藝術,是迷人的、美的、孤芳自賞的藝術,是可怕的、可羞的、難以隱忍的藝術。/*—李慧敏:「我總在體驗」這又是對過去的自己及對一切人的理解了。生命是孤芳自賞的藝術,這是一種孤獨,但「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孤獨」這又是在說「不孤獨」了,即,這種孤獨的體驗是人類所共通的,追求真相、追求生命的意義,這些也是人類所共通的。能理解到這一層的人不多,所以鄧公總是感覺自己一生孤獨,他說「我期待的是徹底平心靜氣的對話者」,這也說明身邊這樣的人很難得。難得,但終是存在的,之所以寫出這書,也是說明,他對於這種「『巧』的狂喜」一直心存期待,對於「人都有理性」依然懷抱一種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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