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勢:報關單出口退稅電子數據流轉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6號(關於全面取消列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的公告),對2018年4月10日(含)以後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出口貨物,海關不再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環節,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批免予提供紙質報關單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時,必須在企業的申報數據與對應的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核對無誤後,方可辦理。
可見,報關單電子數據至關重要,有了報關單電子數據,才可以正常進行出口退稅申報。那麼報關單電子數據是如何產生併流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