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大綱(2019年修訂版)》,明確了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的培訓對象、培訓時間和方式、培訓內容及要求等事項。

《培訓大綱》強調,培訓將向重點地區傾斜,來自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的培訓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經單位同意派出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的,原單位應保證培訓對象培訓時間,培訓期間工資待遇不變,工作年限連續計算。二級及以上醫院有關專科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並考覈合格的,在原註冊執業範圍基礎上增加全科醫學專業執業範圍,允許其在培訓基地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全科醫療服務,並按規定享受相關津補貼。

《培訓大綱》指出,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對象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已取得臨牀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擬從事全科醫療工作,尚未接受過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臨牀執業(助理)醫師;二級及以上醫院取得臨牀執業醫師資格、從事臨牀醫療工作3年及以上、擬從事全科醫療工作,尚未接受過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其他專科臨牀執業醫師。

《培訓大綱》要求,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總時長不少於12個月,可在兩年內完成,培訓內容包括全科醫學基本理論知識培訓、臨牀綜合診療能力培訓、基層醫療衛生實踐、全科臨牀思維訓練4個模塊。培訓基地可根據培訓對象從事臨牀醫療工作的專業背景和工作經歷,適當減免相關培訓內容。(首席記者劉志勇)

來源: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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