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2.2%,良级天数比例为7.8%,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6项指标进行计算)评价,2019年3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分别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定安县和屯昌县,排名靠后的分别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临高县和儋州市。2019年3月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如右: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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