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323佔領行政院案,學運領袖魏揚被起訴煽惑他人犯罪罪,一審判無罪,魏今強調未犯罪,乃號召開人抵抗國家暴力。(記者楊國文攝)

2018-09-25 12: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四年前「318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323佔領行政院案」,一審判學運領袖魏揚等八人煽或他人犯罪、加重竊盜的二人均無罪,但被控妨害公務等部份,11人獲判有罪,各處三至五月不等徒刑,可易科罰金;高等法院今繼續開庭審理,出庭的十六人均否認犯罪,剛取得英國碩士學位返國的魏揚指稱當時是反對國民黨以粗暴方式通過服貿協議,代議制度遭破壞,而號召國人抵抗國家暴力,都應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召開「323佔領行政院案」的審理庭,傳訊魏揚等17名被告出庭,僅陳威丞未到。民間司改會號召數10名支持者聲援,加上多達10多位律師,將高院最大的法庭「專一法庭」擠得水洩不通。

庭訊時,被指控妨害公務的許哲榕、黃國陽等人辯稱絕未對員警實施強暴脅迫,另外,是為了受傷民眾送醫方便起見,才移動拒馬,讓救護車能載人就醫,並未犯罪。

被告許昇佑指稱,「318佔領立法院案」和「323佔領行政院案」都是高度和平的行動,是和平的抗爭,當時他要求大家坐下、要和平,避免混亂,「323案若警方未進行驅離,不會發生任何事」。

針對是否是抵抗權的正當行使,被告李冠伶認為,乃正當行使抵抗權,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升高現場情緒,對全案來說江難辭其咎。

魏揚指出,323行動是318延續下來的活動,屬正當行使人民權利的範疇,阻止國家做進一步的犯罪,遺憾的是當天警方未保障合法集會和民眾生命安全,卻是剝奪民眾集會的人身安全。

林建興則對被起訴煽惑他人犯罪一事,答以「莫名其妙」;劉敬天則表示不認為當天佔領行政院的行動是犯罪行為,因此也沒有煽惑他人犯罪一事,若被認為是有罪,則「我建請檢方應起訴馬英九,因為是馬英九煽惑我們犯罪」。

  • 被告林建興(右)今當庭指稱,323佔領行政院案中,檢方指控他犯罪是「莫明其妙」。左是另名被告魏揚。(記者楊國文攝)

    被告林建興(右)今當庭指稱,323佔領行政院案中,檢方指控他犯罪是「莫明其妙」。左是另名被告魏揚。(記者楊國文攝)

  • 被告劉敬文指出未犯罪,若認為他有檢方起訴的煽惑他人犯罪,建請檢方應起訴馬英九前總統,「因為是馬煽惑 我們犯罪」。(記者楊國文攝)

    被告劉敬文指出未犯罪,若認為他有檢方起訴的煽惑他人犯罪,建請檢方應起訴馬英九前總統,「因為是馬煽惑 我們犯罪」。(記者楊國文攝)

  • 被告許立今出庭否認犯罪。(記者楊國文攝)

    被告許立今出庭否認犯罪。(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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