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車撞到一個人,人沒摔倒,我要求當事人去醫院檢查,但是當事人百般推脫不願去醫院,後來報警,但是沒有立案,警察說去醫院檢查下,當事人兒子說那就去醫院,但是準備去醫院時當事人又反悔說不想現在去(因為過年)說要等幾天去,請問各位大神,如果下次對方還推脫不願去醫院,我應該怎麼保護自己?

PS:當事人以及家屬一直要求我私了給錢,我可以取證起訴對方詐騙嗎?


一定是問題不大,撞到他必須去


交警有個事故認定的意見的。你承擔你認定的責任,不肯去醫院責任在他。
抱歉,答不了,沒學法律,你應該去諮詢律師吧
讓他起訴你啊,他負責舉證損害大小,不去醫院用嘴來證明?你看法官信不信
聽這意思你是全責吧?你的摩托車有牌照嗎?有牌照就有保險吧,讓保險公司處理吧。


既然報警了,讓警察處理,你可以直接走人,給警察留好你的聯繫方式
不給錢,你手機開錄音啊,情況可以錄像嗎!是對方不去醫院的
任爾東西南北風,我就是不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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