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因為家中牆壁上的一塊血跡,年僅17歲的廖海軍被認定是殺害同村兩名女童的元兇,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父母也因包庇罪獲刑五年。

01

血跡不是被害人的

五年後,父母刑滿釋放,自此便開始了為兒子翻案的漫漫申訴之路,而父親因長年的牢獄之災,在出獄不久後便突發疾病辭別人世。

「我進到監獄時還不識字,在監獄裡學會了寫字,我當時的想法就是出去後要申訴」

廖母黃玉秀說。

通過對原審宗卷的反覆查詢,黃玉秀和律師發現,當年警方在廖海軍家牆壁上曾經發現了血跡,但經過公安部的DNA比對發現,該血跡並非被害人的,而是黃玉秀本人的血跡。

然而,辦案單位並未採納公安部的鑒定,而是在上海的一家鑒定機構鑒定,最終的鑒定結論顯示:送檢血液系黃玉秀的血跡,但不排除混有被害人的血跡。

更匪夷所思的是,此案所有的物證最終在檢察機關的證物庫里全部失蹤,檢察機關給出的理由是:房間漏雨,全部丟掉了。

02

這一等,又是六年

在廖母的不懈堅持下,社會各界開始關注此事。

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調閱了廖海軍案全部的宗卷材料後下達了裁定,撤銷了該案件的原審判決,發回重審。

2010年,時年28歲的廖海軍走出了被關押多年的監獄,獲得了短暫的自由。

出獄後,廖海軍開始等待重審的日子,可這一等,又是整整六年。

六年間,他一直背負著「殺人犯」的罪名,他去過唐山、北京、秦皇島,連打工帶上訪。

打工時,他時不時就去法院找人,但大多數時候都是無功而返。後來,他在網上發布信息,講述他自己的經歷,希望得到社會的關注。

偶爾,他會看見電視上報道有人翻案了,很是興奮,覺著現在形勢很好,只要堅持,很快就會輪到自己。

2016年5月,唐山中院終於開庭再審,他幾乎高興得跳起來,他以為終於等到柳暗花明這一天,未曾想,直至今日,法院仍未下達判決。

而就在前天,2018年7月16日,廖海軍的母親黃玉秀因病離世,至死他都未看見兒子重獲清白的那一天。

03

荒唐無比的斷案過程

縱觀「廖海軍案」,無疑一開始便是荒唐的。一樁命案發生了,警方在調查走訪過程中,發現同村的一戶家中牆壁上有一小塊血跡。

那麼正常辦案的邏輯應是首先採血樣取證,與死者DNA進行比對,並同時調查死者與嫌犯間的關係,尋找殺人動機,接著根據死亡時間點,排除嫌犯是否存在不在場證明並搜查兇器,而後才是傳喚審訊獲得口供,所有證據一應俱全時方可定案。

而此案中,警方在采血樣後,的確做了DNA比對,當公安部提供的DNA檢測結果證明血液並非死者的,而是嫌犯母親的血液時,警方選擇了無視,最終選擇另一家鑒定機構提供的結果:送檢血液系黃玉秀的血跡,但不排除混有被害人的血跡。

這個結果的措辭十分有意思,首先肯定了血液是嫌犯母親的,而後又加上了一句「不排除混有被害人的血跡」,拋去對此份鑒定結果的質疑不說,就剖析一下對這句話的理解。

正常的思維理解必然是該結論前半句是可以肯定的結果,而後半句是存在的微小可能,但警方卻排除了可以肯定的結果,將微小可能作為結論證據呈現,並以此來直接定廖海軍的殺人罪。

沒有兇器、沒有動機、沒有人證、沒有作案現場還原,什麼都沒有,有的只是一份存在質疑的DNA鑒定報告和一塊牆上的血跡,廖海軍就從一個翩翩少年被指控成一個殘害女童的「殺人犯」。

更可笑的是,該案的所有物證全部失蹤,我此刻才明白「死」無對證還可以用在這裡。

04

「中國式冤案」背後的真相

這讓我想起了含冤而死21年的聶樹斌。

1995年4月25日,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判處死刑。

2005年,犯下多起強姦殺人案的王書金被警方逮捕,並交待曾強姦殺害聶樹斌案的被害人。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再審案公布宣判,改判聶樹斌無罪。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負責聶樹斌案的多名辦案人員,在聶樹斌被執行死刑後立功升遷,因此在該案改判聶樹斌無罪後,也引發了社會各界對「中國式冤案」背後真相的熱議。

法律的不完善固然是不可抗力因素,但部分執法人員的玩忽職守和好大喜功卻是造成冤案發生主要原因。

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法律也在逐步完善。

聶樹斌等了21年,終是等來了沉冤昭雪;

而塵封19年的廖海軍冤案,至今仍是個無解的結;

但我堅信,正義會遲到,卻絕不會缺席;

守得雲開見月明那一天,定不會太遠…

文章轉自公眾號【合聲優選】

作者【墨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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