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5

〔記者楊淳卉、邱燕玲、林良昇/臺北報導〕因應中國開放臺灣民眾申請居住證,立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領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者,須主動申報,且喪失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等權利,並註銷臺灣之戶籍登記;但只要放棄持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即回復臺灣人民身分及相關權益。

時力修法版本,將領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者,比照現行條例中針對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之規定,進行同樣的權利限制;但其因臺灣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草案說明指出,居住證之內涵及作用皆與中國身分證相似,可視作中國公民身分證明,我國即應提出相應作為,防堵中國取巧我國法制,遂行其未統先治之統戰目的。

領證30日內應申報、猶豫期為2個月

草案增訂,領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者,應於領用居住證的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若未申報,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草案也明定「猶豫期」,在新法施行的兩個月內,已領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者若能主動註銷放棄居住證,免喪失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

對此修法草案,執政黨內審慎以對,即使內部已有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等提案主張對申請中國居住證者「除籍」,但因高層尚未定調,如何修正兩岸關係條例,還須內部整合後才會統一口徑。

此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執政黨選前不會推爭議法案,開議後就是希望讓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院順利上臺、完成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展開總質詢,並審查相關預算案。

立法院今邀賴揆提出八二三中南部水災之治水機制專案報告並備詢。國民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表示,治水專案報告是國民黨團所要求,不會杯葛,會讓賴揆順利上臺報告。至於賴揆週五的施政報告,因促轉會爭議未解,國民黨恐不會輕易放行。

  • 中國開放申請居住證,立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取自網路)

    中國開放申請居住證,立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取自網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