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為愛付出終成悔!

開公司藏嬌 掏空元配公司

吳姓男子結識小他20歲的張姓小三,不僅背棄髮妻開給他的公司,與小三再開新的科技公司搶生意掏空正宮,還在公司設砲房,董娘憤而提起民事訴訟對兩人求償,哪知吳男居然拗15年前沒辦婚宴,與妻子的婚姻不成立,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接連戳破吳男與小三背叛正宮的同居、掏空、撇婚三部曲,判兩人應連帶賠償正宮40萬元!

楊女指控,15年前與吳男結婚後,掏出全部積蓄替老公成立企業公司,讓老公全心拚事業,沒想到5年前老公認識張姓小三,竟偷偷成立另一家營業項目相同的科技實業公司,並將原公司訂單全數轉由新公司承接,掏空原公司殆盡。

楊女是在替員工退保而查詢員工勞保投保狀況時,驚覺有員工勞保重複投保於小三的公司,才發現此事,事後因她的公司虧損嚴重,才發現被姦夫淫婦掏空,更在倉庫內房間發現多張親密照,以及張女的內衣褲、保險套等物,才知老公和小三於公司設砲房。楊女並發現老公手機有張女所傳簡訊「我好孤單,我好寂寞,像在蹲苦牢」。憤而對兩人連帶求償60萬元。

拗15年前沒喜宴 不算結婚

吳男說,他已53歲,張女33歲,兩人年齡相差20歲,友人起鬨張女才認他當乾爹,照片上兩人輕碰臉頰方式祝賀,僅為禮貌之舉,並無任何情感關係,還辯稱當初根本沒有辦喜宴,因此與楊女的婚姻自始不成立,楊女告不成他通姦或侵犯配偶權。法官傳訊證人,得知當時確實有非正式婚宴,多人共見共聞,因此不採信。

事後吳男簽下切結書,「同意切割與張女所有關係(包括公司合夥股東關係)永不聯絡,如有再犯,願負賠償精神損失500萬元整給妻子楊女,並無條件離婚。」

董座、小三判賠40萬

法官發現,吳男不協助妻子共同經營家族事業,反倒與小三合組公司,而與妻子的公司競業,足見兩人交往關係匪淺;尤其楊女發現兩人過從甚密後,兩人仍不避嫌而照常同居,吳男甚至於訴訟中抗辯與楊女並無婚姻關係,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兩人連帶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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