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55,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及比例:邓应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55,73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前,邓应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邓应华先生承诺:上述禁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邓应华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邓应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邓应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邓应华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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