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马姓男子教幼年儿子「用什么方法可以杀人」、要女儿「去当妓女」,他中风后,法官裁定姊弟免除扶养义务。

桃园地院调查,马姓男子十八年前外遇,丢下念小学的姊弟不管,十多年没音讯,三年前突然返家,要求妻子付一百五十万元离婚。今年初,马中风就医后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被送进安养院,姊弟俩获悉,相约「分文不付」,声请免除抚养义务。

法院审理时,姊弟俩诉说童年时期被父亲打骂管教的惨痛记忆。儿子表示,他小学时爱看卡通,但父亲直接把卡通台转到枪战片的血腥画面,还教他「用什么样方法可以杀人」,什么方法最有效;当时他很害怕,因怕挨打,只好陪看。有次考得不好,父亲拿榔头敲他头部,造成左后脑勺凹陷。

女儿说,小学五年级时,父亲规定下午四点半要到家。有次晚归,被父亲罚擦狗大便,她蹲下时,父亲拿木棍往后脑勺猛打;有次脚受伤不想看医生,父亲突然抓狂,拿铁铲打她没受伤的脚,打到骨折趴在地上、再踹她全身、令她到门口罚站。

马的前妻作证说,婚后都是她赚钱养家,「他只会打小孩,连我也打」;后来前夫外遇,丢下儿女和小三生活,儿女是她一手带大,前夫没付过分文。法官裁定姊弟免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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