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狗,不理解


依我個人理解,本科時候可能更加側重基礎知識教學,加上司法考試的那點印象,不僅外行,甚至很多法學生可能會感覺法律是一門記憶的學問。但法學遠不僅此,縱然是死記硬背,要背的內容也不是從天而降或者隨意臆造的。就我個人看法,法學作為一門供人研究的學問更多是一門"解釋"學,這裡的解釋學不是學科意義上的解釋學,而是說法律是一門解釋社會現實的學問。我們知道,法律的目的是為人們提供一個行為規範,對人們的行為加以約束。但這只是我們看到的法律應用的結果。法律既然要規制人類種種的社會行為,就必然要對其行為做出定性定量的評價,這種評價聽起來簡單,但由於社會現實的極端複雜和充滿變化,實踐中往往很多問題都難以做出這種評價,這就需要法律理論不斷地應付新的情況,法學家的工作就是不斷地對法學理論做出更新和應用,使得法律能夠及時地應對新的問題。比如學過物權法的同學都知道,物權最基本的原則就是物權法定,但生活中人們創設的與"物"有關的權利可不僅僅只是法條中那些,為什麼有的權利可以收到保護,而有些權利尤其是隨著經濟發展出現的新型權利就不行?是時機未到還是本身就不應該保護?這樣的問題數不勝數,同自然科學一樣,法學也是在解決一個個這樣的問題中發展的。

換個角度來說,每一個落在紙面上的判決背後都要有堅實的理論基礎,是要有理有據的。比如說我們判處殺人犯死刑是因為他的殺人事實,但為什麼殺人後國家就有權判處他死刑,複雜的因果關係下他的殺人事實到底如何判定,這都是非常麻煩的問題。法學家就是要尋找這樣一種理論支撐,使得司法判決不是空中樓閣。


我只會一元一次方程組,我就說我精通數學。你覺得這話合適不??

那麼,你可以把熟知有關法律的知識看成一元一次方程組一樣。這不就很好理解力。


瀉藥...知乎到底為什麼...會認為我對法學相關很懂...

我啥也不懂啊我是學投資和歷史的!

抱歉題主!
法學是一個體系,法律知識是體系中的部分,法學這個詞的內含比法律知識要大的多。
我會買菜、切菜、炒菜,我就掌握經濟學、植物學、物理學和化學了?
個人理解哈 法學是關於法的學科 既然是學科 那麼就有一定的系統和規範性 如果所有關於法的知識都是法學 那麼作為一門嚴格的學科來說未免也太繁雜了 也不夠嚴謹


「有關法律的知識」是一個外延明確而內涵模糊的集合。「法學」則相反。

還有作為大三學長的建議,好好學法理學,等開了法律邏輯學也要好好學,法學生缺乏邏輯能力會很 ……emmmmmm


雖然我是大二狗,我也不理解……


謝邀。就我個人淺顯的理解來說,「法學」指的是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從法的來龍到去脈,從軀幹到四肢,從頭到腳由心到肺,都是非常完備、互相聯繫的一個整體系統。而「法律知識」只指是浩瀚的法學體系中的一個小小的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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