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物流概述

所謂的國際物流就是組織商品在國際間的合理流動,也就是發生在不同國家之間的物流。其總目標就是:為國際貿易和跨國經營服務,即選擇最佳的方式和路徑,以最低的費用和最小的風險,保質保量適時的將商品從某國的供方運送到別的一個國家的需方。

國際物流的特點:

1.物流渠道長、物流緩解多

2.物流環境的複雜性

3.國際物流中的標準化要求較高

4.國際物流中的風險性

5.國際物流的多種運輸方式

國際物流的種類:

1.根據商品在國與國之間的流向分類,可以分為進口物流和出口物流。

2.根據商品流的關稅區域分類,可以分為不同國家之間得物流和不同經濟區域之間得物流。

3.根據跨國運送的商品特性分類,可以分為國際軍火物流、國際商品物流、國際郵品物流,國際捐助物流等。

國際物流和國際貿易之間的關係

1.國際貿易是國際物流產生和發展的基礎和條件

2.國際物流的高效運作使國際貿易發展的必要條件。

國際貿易對國際物流提出新的要求:

1.質量要求2.效率要求3.安全要求4.經濟要求

國際物流系統

國際物流主要包括發貨、國內運輸、出口國報關、國際間運輸、進口國報關、送貨

商品檢驗

商品檢驗就是對賣方交付商品的品質和數量進行鑒定,以確定交貨的品質、數量和包裝是否與合同規定的一致。

商品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2.在進口國檢驗3.在出口國檢驗,進口國復驗

驗證機構:

1.官方機構2.非官方機構3.工廠企業、用貨單位設立的化驗室和檢驗室

檢驗證書:

商品檢驗證明即進出口商品經檢驗、鑒定後由檢驗機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報關業務:

所謂報關是指商品在進出境時,由進出口商品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格式填報《進出口商品報關單》,隨附海關規定的應交驗的單證,請求海關辦理商品進出口手續。

海關的職責:

海關是國家設在進出口境口岸的監督機關,在國家對外經濟貿易活動和國際交往中,海關代表國家行使監督管理的權利。

1.對進出口的運輸工具、商品、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進行實際的監管。

2.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3.查輯走私4.編製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報關單證和報關期限

經海關審查准予以註冊、可直接或接受委託向海關辦理運輸工具、商品、物品進出境手續的單位叫「報關單位」

一般經出口商品,需要交驗的報關單證包括:

1.進出口商品報關單2.進出口商品許可證貨國家規定的其他批准文件3.提貨單、裝貨單或者運單。4.發票5.裝箱單6.減免稅或免檢證明7.商品檢驗證明8.海關認為有必要的應交驗的貿易合同及其他有關單證。

進出口商品的報關程序

海關的監管程序:

1.接受申報2.查驗商品3.徵收稅費4.結關放行

收貨人、發貨人等報送程序

1.申請報送2.校驗商品3.繳納稅費4.憑單取貨

關稅以及其他稅費的計算徵收

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商品存儲

商品存儲是使商品在流通過程中處於一種或長或短的相對停滯狀態。

保稅制度:是各國政府為了促進對外加工貿易和轉口貿易而採取的一項關稅制度,是對特定的進口商品,在進境後,尚未確定內銷或復出的最終去向前,暫緩繳納進口稅,並由海關監管的一種制度。

保稅區:是海關設置的或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受海關監管的特定地區和倉庫。國外商品進入保稅區,可以暫時不要繳納進口稅,如果再出口,不繳出口稅,如果進入所在國的市場,則要辦理相關報關手續,繳納進口稅。可以分為1.指定保稅區2.保稅貨棧3.保稅倉庫4.保稅工廠5.保稅展廳

自由貿易港或者自由貿易區

指在關境以外,對進出口商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免徵關稅,並且準許在港內或區內開展商品自由存儲、展覽、拆散、改裝加工製造等業務,以便於促進本地區的經濟和對外貿易發展,漲價財政收入和外匯收入。

有關稅方面的規定和業務活動方面的規定

出口加工區

一個國家或地區在其港口或機場附近,劃出一定的區域範圍,建造碼頭、道路、車站等基礎設施,並提供免稅等一些列優惠政策,鼓勵外國企業在區內投資生產以出口為主的工業品的加工區域。

國際貨運代理

國際貨運代理人是接受貨主委託,辦理有關或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租船和定倉的人。主要有業務有:

1. 租船和定倉代理2.貨物報關代理3.轉運以及理貨代理4.存儲代理5.集裝箱代理6。多式聯運代理

國際運輸

國際運輸是國際物流系統的核心,商品通過了國際運輸作業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克服商品生產地和需要地點的空間距離,創造了商品的空間效益。

主要聯運方式:1.海上/陸空2.航空/公路3.鐵路/公路/內河或者海上/鐵路/內河4.微型陸橋5.陸橋

我國國際運輸存在的問題:

1.海運力量不足、航線不齊、港口較少2.鐵路運輸全面告急,內陸出口更苦難3.航空運輸力不足,運價昂貴,難以滿足需要。

理貨的概念

理或主要是指船方或者貨主根據運輸合同在裝運港口和卸運港口收受和交付商品時,委託港口的理貨機構代理完成的在港口對商品計數、檢查商品殘損、指導裝艙積載、制定有關單證等工作。

理貨的工作內容

理貨單證

理貨單證是理貨機構在理貨業務中使用和出具的單證,反映船舶載運商品在港口交接當時的數量和狀態的實際情況的原始記錄,具有憑證和證據的功能。

主要有1.理貨委託書2.計數單3.現場紀錄4.日報表5.待時紀錄6.商品溢短單7.商品殘損單8.商品積載圖

分票:依據出口裝貨單或者進口艙單分清商品得住標誌或者歸屬,分清混票和隔票不清商品的歸屬。

理數:在船舶裝卸商品的過程中,記錄起吊商品的鉤數,點清鉤內商品細數,計算裝卸商品的數字。

理殘 凡是商品包裝或者外表出現破損、污損、水濕、異常變化等現象,可能危及商品的質量或者數量,成為殘損。

繪製實際商品積載圖

裝船前,理貨機構從船方或其代理人取得配載圖,理貨人員根據配載圖來指導和監督工人裝船積載。裝船結束後,理貨長還要繪製實際的商品積載圖。

簽證和批註

船範為辦理商品交付和收受手續,在商品溢短單、商品殘損單、大副收據和理貨證明等單證上簽字,稱為簽證。在理貨或者貨運單證上書寫對商品數字或者狀態的意見,稱為批註。

摘自深圳佳豪鑫物流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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