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婴儿。(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有摄影公司看中父母想帮宝贝留下美好回忆的市场,与月子中心联手做行销。(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不少父母想帮宝贝留下美好回忆,有专业儿童摄影公司看中这市场,与月子中心联手做行销,先由月子中心告知将赠送一张含相框的漂亮婴儿照给爸妈,拍摄过程中强力推销拍摄整组婴儿全家福,日前有消费者一时冲动签约刷卡1万7千元,事后却反悔,消保官指出,该推销手法应属摄影公司未经邀约下造访居住处,消费者往往未经深思而签定契约,也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签约前务必三思,以避免纠纷。

消费者程先生林小姐夫妻选择在月子中心坐月子时,中心告知夫妻俩将提供加值服务,赠送一张含有相框的宝贝照,并排定拍照时程,拍照当天摄影师顺势多拍了许多不错的镜头,并由摄影公司业务员现场强力推销,新手父母见到整组20张的宝贝全家福爱不释手,在一时喜悦冲动下签约刷卡了1万7千元,但夫妻俩事后想想觉受骗,因此向消保官申诉请求解约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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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照全家福 「只能退半费」新手爸妈拒和解。(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消保官提醒消费者签约前三思。(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经消保官开会协调,摄影公司表示,相片的电子缩图档已传送给消费者,智慧财产价值已收不回了,所以仅愿退回一半款项,不过消费者仍无法接受、双方和解失败。

新竹市政府消保官提醒消费者注意,此案例与消费者保护法第2条第11款的「访问交易」有关,指企业者未经邀约而与消费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其他场所订立之契约,由于访问交易通常是在消费者毫无预期又未经深思的情况下,贸然缔结买卖契约,为维护其权益,便予消费者后悔的权利。

消保官表示,若月子中心没有预先告知消费者有自选自费项目部分,而是摄影公司借由合作关系现场强力行销,且月子中心可视为消费者的暂时住居所,摄影公司额外的推销应该并未经邀约,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突击性的行销,并非预期性的或可预做准备的;依消保法第19条规定,访问交易的消费者得于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七日内,以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对价,就本件争议,业者应退回款项,提醒其他消费者若有遇上相关争议可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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