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治背景看,東周文化大致分兩個系統:周文化與商文化。偏於西方的周原為文化弱國,偏於東方的商則是文化強國。周滅商,乃文化弱國戰勝文化強國,即硬實力戰勝軟實力。況且,商代教育發達,晚期人才多聚於周。

據司馬遷記載:「文王禮下賢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歸之。」(《史記·周本紀》)

亡商給周興提供了一大批治國安邦的人才。沒有商輸送的人才,便沒有周初的勃興。

周公東征取勝後,調整了東方的統治秩序,加強了周室的陣容。經過這番整頓,周人的政治勢力始達於東方,周朝在東方的統治才得以穩固。然而,政治強不等於文化強。商人在文化上的強勢地位豈非朝夕間所能逆轉?

東周列國,數齊發達最早,率先稱霸的也是齊國。齊是東方大國,地處中原地區最東端,直抵渤海邊。因輔佐滅商有功,武王把齊地(今山東北部)封給呂尚,其國君俗稱姜太公。

呂尚像

齊遠離統治中心,居於邊陲之地,同異族較接近,以競爭磨礪而自強,其疆域亦易於拓展。周初分封諸侯,旨在以藩屏周,不料到東周竟陷入列國紛爭王室衰微、南夷與北狄相交包圍周人的局勢。列國諸侯誰能擺平這個局面,誰就可能成為霸主。

首先建立霸業的是齊桓公。齊相管仲促使桓公採取尊王攘夷、爭取與國的方針,以建立霸權。齊桓公先是聯合中原諸夏,討伐戎、狄、徐、楚,安定周室,繼之北伐山戎救燕,又逐狄,存邢救衛。公元前656年,齊合諸侯之師侵蔡伐楚,責問楚君為何不向周王納貢。此後齊多次大會諸侯,霸業達到頂峰。

東周以來,諸侯割據稱雄,周室得以綿延數百年而不亡,實賴有尊王攘夷政策的支持。倘若諸大國安於身分謹守侯度,則南夷與北狄交侵之時,周天子安能統率虞、虢諸國以鞭策楚君而抵禦夷狄呢?終因華夏諸侯中有強國,又能攘卻夷狄,中原文化始得保存。(參見顧頡剛、史念海《中國疆域沿革史》)

孔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

披髮左衽是夷狄風俗。沒有管仲,中原諸夏恐為夷狄所滅,因而對管仲攘夷之策予以高度評價。其時黃河下游衛、周、宋、鄭、魯等文化相近的國家常受戎狄等化外民族的侵擾。戎族曾聯兵伐周,攻破雒邑王城,狄人則進逼至晉都城郊外,對中原華夏諸國構成威脅。所以攘夷一舉,頗為時人所稱道。

管仲像

齊桓公稱霸後,齊的疆域有所擴大,北至黃河,西至濟水,南至泰山,東至今山東壽光一帶。靈公滅萊後,其領土更擴大到今山東半島全境。田氏代齊後,田齊的疆域亦襲姜齊之舊。

田齊立國已屆戰國中期。自威王始,齊在國都臨淄的稷門附近置學宮,聚集了大批知名學者,歷百餘年而不衰。稷下一時成為東方文化中心。這些學者被稱為先生,並不擔任具體官職,專門議論政事得失。稷下學官不主一家,對各派兼容並包,因而網羅諸多人才,形成稷下學派。

春秋戰國之交,列國諸侯割據稱雄。在這般歷史環境里誕生、成長的諸子百家不免帶有地域色彩。

《管子》一書託名管仲,實為齊國學者包括稷下學派學術成果的彙編。該書內容比較龐雜,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陰陽家、兵家、農家、名家的思想,卻有一個主導思想,即兼重禮與法。

姜太公治齊,「因其俗簡其禮,通工商之業,便魚鹽之利」,不輕易改變殷遺民習俗。與伯禽治魯「變其俗革其禮」大相徑庭。《管子》前承太公治齊之政風,後啟東周文化之先河。

儒墨道三家活動範圍大抵在魯、宋、楚等地,位於齊國的西南方。孔子周遊列國不出這個範圍。墨子鼓吹「兼愛」「非攻」,足跡亦限於這個範圍。道家多出楚地,雖說始祖尤如神龍,見尾不見首。

三家似皆有殷遺民背景,因而發源與傳布區域相對狹小。三家對周制的態度各不相同,故其學說亦分流而各具異趣。儒墨道三家因此可稱舊學,而法家似可因其無殷遺民背景堪稱新學。三家同屬商(殷)文化系統,法家當屬周文化系統。

魯為儒、墨兩家的發祥地。魯為周在東方文明故域分封的一個諸侯國,位於齊國西南方,地跨今山東、河南、江蘇三省。儒家思想以魯國歷史背景為依據,在上述四家之中最富地域色彩。

魯國乃保存西周典籍和文物制度最多的地方。孔子原屬殷族,遠祖孔父曾為宋國大臣,其父為魯國貴族臧武仲家臣。然早年喪父,家道中落,自稱「吾少也賤」。不過,他還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熟諳禮、樂、射、御、書、數六藝。傳說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當時就有「知禮」之譽。孔子得觀公室藏書,乃加以整理,進而以之傳授於後學。「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史記·孔子世家》)可見傳習六藝本為魯地之風氣。與其說孔子定六藝,不如說六藝定孔子。儒者原是魯地一職業。孔子所以與六藝、儒家有關,就因為他是魯國人。與其說六藝為儒學,不如說六藝是魯學。孔子有弟子三千,其中精通六藝者七十二人。孔子、儒家、六藝三者之間的關係是由地理環境造成的。

所謂六經,即《詩》《書》《禮》《樂》《易》《春秋》,大約都是孔門講學的教材。孔子自稱「述而不作」,真正由他親手編寫的著作恐怕沒有,但廣泛搜求古代典籍加以整理並傳授給學生,則是孔子重大的歷史功績。

六經是中國最古老的典籍,也是夏商周三代文化之精華。除樂經失傳外,易經貌似占卜用書,實為古代哲學專著。詩經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書經是三代歷史文獻彙編。禮經為夏商周三朝典章制度總稱。《春秋》乃魯國的編年體史書,後來解釋《春秋》的有《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合稱「三傳」。孔子通過私家講學使這些古代典籍流傳開來,開創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新紀元。

孔子像

孔子弟子以魯人居多,其次皆鄰國衛、齊、宋人。孔子後學之知名可考者亦多生於魯之鄰國。其較遠者則多不為純儒。其後學較著者孟子為鄒人,荀子趙人。鄒為魯之附庸國。

春秋戰國之際,墨家強勁出世,同儒家一道被稱為顯學,與儒、道兩家形成鼎立之勢。

墨家傳播區域似較儒家略廣。兩家同處東方文明故域,然儒限於北,墨卻南往北來,所至亦遠,其徒屬遍天下,「後學顯榮於天下者不可勝數」。活動於齊、魯、宋等地的墨徒稱為北方之墨者,活動於楚、越者可稱南方之墨者。進入秦國的墨徒也不少,且具有較大之勢力。

楚地是道家的搖籃。道家起於楚的原因最難探索。戰國初年最有影響的道家是楊朱,但他的出生地難考。其實,道家是在稷下學派出現之後才真正發展起來的。道家在稷下把自已的始祖老子同田齊尊奉的始祖黃帝撮合在一起,形成了稷下黃老學派。

該學派分化出三派:宋 、尹文派、田駢、慎到派與關尹(環淵)派。其中真正繼承老子的只有關尹派。老子的《道德經》原本不成文,經他整理成上下篇,才得以流傳後世。

從消極方面發揮老子思想的是宋人莊周。他並不屬於稷下黃老學派,但從思想內容看,莊周很可能受楊朱的影響,而其思想的社會根源,要到日趨衰敗的宋國尋找。

宋國位於魯國的西南方。開國君主是商紂王庶兄微子啟。周公平定武庚叛亂後,把商舊都周圍地區分封給微子。宋的疆域跨今河南、山東、江蘇、安徽四省。宋,與魯同處東方文明故域,且歷史綿遠。前與六百年商代,後與八百年周代同時。當桓、襄之盛,大有殷商中興之勢,直到亡國前還過了一把稱霸癮。

莊周目睹宋國一天天在走下坡路,宋為齊所滅,也是他親眼所見。正是在這樣的條件下,無所依託的莊周才對前途感到絕望,把王權看成贓物,把仁義當作刑具,把聖賢視若家奴。所有帶著現實傾向的論爭,在他看來,都如同豬身上的虱子爭肥脊一般。莊周非常留戀舊時代,對新時代則格格不入,甚至感到滿地皆陷阱,只能求免死而已,因而對人生採取以苟全性命於亂世而遊戲人間的態度。

莊子像

三晉(韓、趙、魏)則是法家的溫床。晉原為周成王弟叔虞的封國。建都於唐(今山西翼城西),後曾遷都於曲沃(今山西聞喜)、絳(今山西翼城)、新田(今山西侯馬)等地。晉在華夏諸國中疆域最廣,地跨今山西、河北、河南、山東、陝西五省。衛、鄭為晉之附庸國。

公元前453年晉國被韓、趙、魏三家瓜分,前403年周威烈王承認三家為諸侯。晉國為韓趙魏三國所取代。三晉所處的環境尤適於法家之萌長。晉開國君主所受之法,雖未必為刑書,而鑄刑鼎足見晉早有任法之風,與鄭相似。鄭執政子產率先鑄刑鼎,就是用青銅鑄造一鼎,把刑書即成文的刑法公佈於世。晉國貴族叔向大為震驚,修書子產表示反對。但公布成文法典乃大勢所趨,二十年後晉國也鑄刑鼎了。況且,晉離魯較遠,而與鄭、秦接壤。魯地之禮俗自難被及。及三家分晉,韓、趙、魏爭雄於列國之間,於是法家應運而生。法家的代表人物多系當時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或軍事家,如魏國的李悝,韓國的韓非,趙國的慎到。

一般稱戰國中期以前的法家為前期法家,戰國晚期的法家為後期法家。前期法家中,商鞅、慎到、申不害分別以重法、重勢、重術著稱,各成一派。後期法家以荀子、韓非為主要代表。荀子「徒與不眾」,但其中的韓非「以法為本」,把法、勢、術結合起來,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表現在政治上則是十六個字:「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

韓非的政治主張深受秦始皇讚許,出兵把他從韓國要了過去。但他的法術之學早為廷尉李斯所蹈襲,結果被李斯暗害。韓非雖死於秦,但他的法家思想實際上成為秦王朝的官學。

秦重法家,而法家諸子無一生於秦地。

「此殆由秦之開化較晚,學術至戰國時猶未盛興。」(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一))

東周文化始於齊地,終於秦地。

《呂氏春秋》可謂東周文化的收官之作。這部書是秦相呂不韋在秦統一六國前夕,組織門下學者集體編纂的雜家著作。故亦稱《呂覽》。該書力圖綜合先秦諸子百家之學,「兼儒墨,合名法」,意在總結歷史經驗,「見王治之無不貫」,為行將出現的統一全國的專制中央政權提供長治久安的冶國方案。秦始皇從政治上統一了中國,儒墨名法四家則從文化上統一了中國。

名家,先秦著作中稱為「辯者」,以善於辯論著稱當時,因其在辯論中注重於名詞概念問題,後人稱他們為名家。春秋戰國時舊制度逐漸崩潰,新制度逐漸形成,一切社會關係都處在變動之中,舊有的稱謂(即名)已不能適應新的內容(即實),而新起的稱謂又一時難以為人們普遍接受,出現了「名實相怨,絕而不交」的情況,因而各學各派無不要求解決名與實的矛盾,使名實相符,社會秩序得到安定。名家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形成的一個學派。

名家的主要代表有惠施和公孫龍。

惠施提出了一個命題:「萬物畢同畢現」。所謂「畢同」,是說萬物都是物;所謂「畢異」,是說萬物各不相同,因而都具有相對性。他用八個字說明這種相對性:「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惠施稱萬物畢同為「大一」,稱萬物畢異為「小一」。「大一」分為無數「小一」,無數「小一」又構成「大一」。這個命題在邏輯上屬於一般與特殊的關係,對於人們正確認識諸如文化這樣的大概念不無補益。

公孫龍著重探討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與個性所具的內在矛盾。他提出了兩個命題,一為「白馬非馬」,一為「離堅白」。他說,「名,實謂也」,不同的物有不同的命。名實當相符。名實不符,就是不當。如「白馬非馬」,馬是種概念,白馬是屬概念,兩者不能等同。但他把顏色、形狀、硬度等事物的屬性看成脫離事物的實體,說馬是一事物,白亦是一事物,因而「白馬非馬」,如同他的「離堅白」,把堅石與白石分而為二,都陷入了詭辯論。

那麼,怎樣使名實相符呢?公孫龍認為要用名去校正實,而不是使名符合於實。正名的首要任務在於糾正實而不在於改正名。這就暴露了他的唯心論思想,即推崇一般、鄙視個別,把一般與概念看成脫離具體事物的永恆不變的實體。

名家學說雖帶有唯心論傾向與詭辯論性質,「然其正名實」,並把關於名實關係的討論從社會政治方面推廣到知識論與邏輯學方面,對於統一中國文化,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呂氏春秋》「合名法」是很有見地的。「法」用來規範人的行為,「名」用來規範人的思維。合名法,就是把兩家結合起來,以規範人的思維與行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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