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能敬拜自己所知的神。其實,我們所敬拜的始終都只是我們所認識的「神」,不論對方是真是假。如果我們的神是自己造出來的,那麼我們也會用自創的方式來敬拜。但如果我們想要獻上蒙真神悅納的敬拜,就必須更努力去認識祂,瞭解什麼可以討祂的喜悅。但由於祂超越了人類一切自然理解力的範圍,所以我們唯有透過祂的自我啟示纔可能做到這一點。

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1節,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這裡會引發的問題是:主如何「顯現」自己?祂會在當代賜下某種形式的啟示嗎?如果神在聖經中的自我啟示並不完整,那麼這種「當代啟示」就是必要的。但我們要說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對經文的理解縱然不完全,但是神已經把我們所需的信息都透過聖經傳達給我們了。儘管就邏輯而言這並不排除特殊啟示在聖經以外存在的可能性,但其中的道理顯然強調那是不必要的。其實,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1節透露了一個轉化的迴圈,也就是詮釋者在讀經後對自己的預設與目標修正得愈多,他的詮釋就會愈來愈正確,對耶和華的認識也會更深。這就是解經技巧的螺旋成長;耶和華會向那些遵守祂誡命的人彰顯祂自己,因為順服會轉化他們的心志,讓他們的哲學與神學架構得以改變、釋經方式得以提升,而且他們的眼睛也會被打開,能夠看到更多神在祂話語中的自我啟示。

如果我們要有智慧地敬拜神,那麼,研讀祂的話並順服其教導就是一個必要的條件。我們先前說過每個人都有權利與義務在聖靈的引導下去研讀、詮釋與應用聖經。但除此之外,還有些人被賦予在教會中教導的特權(弗四11;提前四11-14;五17;提後二24;羅十二7;彼前四10-11),為此緣故,從公元一世紀的初代教會開始,固定安排的經文闡釋時間,就是公眾聚會中一個關鍵的部份(見徒二42)。

以神學的觀點而言,教導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提升道德品格,於是神再次介入,將這項恩賜施與祂的百姓(弗四11)。救贖歷史基本上講述的就是神如何主動俯就世人,並透過話語、作為及道成肉身賜下信息,為的是要將人們從自己造成的災難中拯救出來。福音的作用是介入式的(interventionist),無論是對未信者一開始的衝擊,還是對信徒一生的影響皆是如此。基督徒需要被教導(不能只靠自修),並透過順服日漸成長、接近基督的樣式。成熟的靈命是無法以機械化生產的;它需要經由聖靈的工作在人心中漸漸生長,過程中會用到從神話語而來的智慧,並會導致對真理的服膺(提後二15;約十六8)。不管是從個人或羣體的層面而言,人類都無法僅靠靜坐來「接觸到神」,以為把心思放空就會讓神更靠近我們一些。人唯有先將神的話放在心裡,才能在安靜的時刻進行真正的敬拜,所以靜坐的重點其實在於默想。除此之外的任何做法只會讓人心迷失(太十五17-19)。我們的意思絕不是要否定靜默的操練,畢竟今日多數人的問題正好相反,都是因為生活形態的關係而難以靜下來好好思考,但此處要強調的重點是純粹自我沉溺式的「肚臍冥想」只會導致嚴重的不敬虔(太十二34;耶十七9)。

選自《正意解經》P353-355丨駱鴻銘譯,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標題為編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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