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筛选范围

既然是科创板,顾名思义上市的企业那必须是科技创新型企业,什么要的企业算是科创企业呢,这个实践中一定要明确好,最好用详细的列举的方式。要不然,就是创业板曾经的问题,兰州拉面说我拉的最细还煮不断也是创新了。

这时候,我们可以把以前用到的「两高六新」的概念再拿出来看一下,那就是:两高」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 「六新」即是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11月2日的头部券商培训,监管机构也提出来新经济和新模式的企业占IPO的比例超过80%,因而这个圈圈是符合科创板的定位的。

当然,简单界定两高六新还不行,最好是对应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每个具体的行业界定清楚,最好每个行业再找几家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初始阶段,这个行业的圈子不宜画得太大。

二、可选财务标准

财务标准肯定是要多元化的,适合不同行业、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企业都能够去科创板上市,这个财务标准觉得可以参考以前战略新兴板的标准。那个标准论证了很长时间,也比较成熟是可以直接用的,就算是调整也微调即可。

说实话,财务指标就算是创新也无非就是净利润、收入或现金流以及市值几个标准去论证,这几个标准也基本上满足所有企业IPO的要求了。

三、创新审核思路

科创板既然是要吸引科技创新型企业来上市,那么创新就不能简单财务指标的多元化,而应该是全方位的创新。比如:

1、股东身份:境外股东是否可以、BVI股东是否可以、国家主权基金是否要穿透核查、外资控股企业是否可以、外资企业是否可以?

2、股权架构:红筹架构企业是否能直接上市、实际控制人是否允许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投资机构是否可以、机构投资者是否需要彻底穿透核查等?

3、财务核查:财务核查是单独制定标准还是沿用现在的政策,如果是单独制定那么具体是什么范围什么要求什么底线,如果放松财务核查的要求,那么出了问题如何进行事后监管和救济?

4、事后救济:一个新的板块是可以有很多宽容和创新的,那么退市制度就要严格执行,另外投资者保护措施要到位,不然就很可能出现很多风险,跟P2P类似。

四、申报流程细节

1.交易所审核还是证监会审核。如果是科创板实施注册制,那么就跟以前的思路差不多,交易所审核证监会发批文,不管是不是改变了本质,形式上是这样。

2.是否独立披露准则和申报材料。IPO的申报准则可能是修改现有的首发办法,但是整套申报材料可能要单独出一个细则,不然可能差异会比较大。当然,不管是新的还是修订的,基本的审核框架和思路应该跟目前还是要保持一致。

3.持续督导期限。关于签字人员要求,应该没有意外还是注册保代签字跟现在保持一致,但是持续督导期限还是很引人关注,要是来个终身持续督导那就会吓退一波人。果真如此,那跟新三板吆喝的小IPO又没有多少区别了。

4.本身如何定位。这个挺难把握一个度的,标准高了那就是现在的IPO,标准低了那就是现在的新三板,是不是真的能在中间找到一个世外桃源,需要一些大智慧。当然,我们希望有,但是这需要中介机构、研发机构以及监管机构付出更多的努力。新三板,就因为思考和研究太少又跑的太快,最后才一地鸡毛。多想、少干、慢慢干。

5.创业板的区分。刚开始可能有区分,后面慢慢可能就成了创业板在上海的分部,就跟现在创业板跟中小板和主板也没有本质区别一样。果真如此,那么对于整体的企业IPO形势没有大的改变,不过对上交所还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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