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合肥樓市新政最新發布……
合肥晚報 ZAKER合肥記者 樂天茵子
上網找房源,
最擔心遇上“賣家秀”。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擬訂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源信息發佈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擬定的通知,
發佈的房源信息要真實,
未來,
無論經紀機構還是個人房東
想在網上發租房信息,
必須先取得房源覈驗碼!
取得房源覈驗碼的前提是:
在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申請。
發佈需先獲取房源覈驗碼
擬定該通知,旨在規範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和房源發佈網絡平臺的房源發佈行爲。
以後,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發佈房源信息,需要先查看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權屬證書。
若遇上委託人不是房屋產權人的情況,需要求其提供有效的出售、出租房屋授權委託書,無法提供出售、出租房屋授權委託書和房屋權屬證書的,不得接受居間委託業務。
承接房產經紀業務後,機構應當依委託事項向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監管平臺)申請房源覈驗,如實錄入相關信息,房源覈驗通過後顯示房源覈驗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憑房源覈驗碼,方可在房地產網絡信息發佈平臺機構(以下簡稱網絡平臺)發佈委託出售或出租的房源信息。
對尚未辦理產權證書、無商品房網籤備案單的出租房源,房地產經紀機構應要求當事人攜帶有關書面材料,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大社區)申請房源覈驗碼,獲取覈驗碼後纔可接受委託。
發佈的房源信息需符合↓
依法可售(可租)、真實委託、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真實在售(在租)和真實圖片的要求;
同套出售或出租的房源只允許該機構的一名經紀人在同一網絡平臺發佈一次;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在監管平臺、門店、網站等不同渠道發佈的同一房源信息應當一致。
對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經紀機構需在房屋買賣和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房屋信息從門店、網站等發佈渠道上撤除。
打擊假房源有“新招”
網上找房源,
已經成爲大多數人租房的習慣,
令人無奈的是網上存在不少假房源。
根據擬定的通知,網絡平臺要新增房源覈驗通道功能,設置房源發佈風險提示,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公佈舉報電話、舉報鏈接,暢通對虛假房源舉報受理途徑。
與此同時,網絡平臺應履行房源審覈職責,積極配合用戶進行房源信息發佈管理,確保在發佈房源信息時標識房源覈驗編碼。
個人房東在網上掛牌房源信息,平臺需要求個人提供房源覈驗碼;對不能提供房源覈驗碼的,平臺可代辦申請房源覈驗,獲取房源覈驗碼驗證通過後,方可允許個人發佈掛牌房源信息;
房地產經紀機構或租賃企業掛牌房源信息,平臺也應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或租賃企業提供掛牌房源覈驗碼,未能提供房源覈驗碼,不允許在平臺對外發布。
做好房源信息維護工作將成爲網絡平臺的重點工作內容,虛假房源信息未來將無處可藏。對多次掛牌的房源或掛牌時間過長的房源。網絡平臺需履行必要的審查義務,設置掛牌期限,超過期限自動下架。
若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企業或從業人員發佈虛假房源信息,網絡平臺應限制或取消房源發佈權限。同時,網絡平臺應建立信用懲戒制度,不得爲未辦理登記備案或被列入“黑名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企業及從業人員開通房源信息發佈端口。
來源:合肥晚報 編輯: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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