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否領略過美國各個州存在的一些很匪夷所思的法律規定?他們有些讓你覺得莫名好笑,有些甚至讓你覺得無釐頭。比如下面這幾條就讓留學君一度感到了美帝人民的可愛之處:

Connecticut 康涅狄格州

週日晚上9點以後不能買酒;噴彩條是違法的;倒立行走時不能橫穿馬路;太陽下山後倒著走路也是違法的;製作好的泡菜必須能夠反彈起來,纔算合法的泡菜。可能對於康州來說,更加自由的是狗,因為「不能教育狗」。

Pennsylvania 賓夕法尼亞州

不能告訴童話故事作家哪裡有寶藏;食用椒鹽卷餅放進包裏是違法的,以及,你不能用嘴抓魚orz.

Alaska 阿拉斯加州

不許給麋鹿喝酒;不允許把寵物狗拴在車的地盤上;不允許從飛機上往下觀看麋鹿。阿拉斯加州人民是真的很愛麋鹿了。

Arizona 亞利桑那州

未經許可,你是不能向豬投餵垃圾的!

Nebraska 內布拉斯加州

這是一個你買不到啤酒和烈酒混合在一起的雞尾酒的地方。

你是不是也覺得這些規定讓人忍俊不禁,其實這些奇奇怪怪的法律之所以存在,大多都有它們的歷史背景,只不過到今天不再適用了而已。其實不僅是各個州有這些「奇葩」的不為人知的法律條例,美國的各個大學裡也有各種各樣的規定。

我們遇到過很多學生認為這些相關規定學校並沒有明確告知,自己即使違規了也是有情可原的。然而事實上,學校並不會這麼「善解人意」,校方認為,瞭解並遵守學生守則和其他學校相關規定是學生的義務,而不能以學校沒有一字一句地告訴你為由就違反學校規定。

在我工作過程中,接觸過不少小夥伴,尤其是剛來美國學習的新生們,經常會因為不瞭解學校還有這樣那樣的制度,又或者是想當然的認為自己這樣做是沒有問題的,而違反了學校的規定。

來自UCSD大四的Z同學,本來認為自己可以順利修完最後兩門課,成功拿到 Bachelor 學位,誰料大四最後一學期差點因為一次小作業而栽了跟頭。

Z同學曾經在大一的時候由於不瞭解美國大學學術誠信的相關要求而收到過一次學校的警告處分,當時的Z同學不以為然,認為這個警告處分只是跟國內的口頭警告一樣沒有什麼分量,隨即放棄了當時的申訴機會,接受了學校的處分。殊不知,學校的所有處分都是有記錄的,所以這一次Z同學因為作業中引用不恰當的問題被教授再一次上報給學校時,學校基於Z同學之前有過一次學術不誠信記錄而直接給出了停學的處分。

Z同學覺得非常委屈,自己根本不認為作業中的引用問題有任何違反學校規定的現象,而且也對所有自己用到的素材給出了引用。但是教授給出的回復是,你沒有仔細閱讀學校的引用規則,你的格式不正確,且存在多處引用時不可以合併為一處等。Z同學這才仔細查閱了學校學生守則裏對於引用和論文格式的相關規定,意識到了自己的確違反了學校的規定。

已經面臨停學處分的Z同學決定好好抓住第二次的申訴機會。在我幫助Z同學申訴的過程中,Z同學很配合,跟學校溝通的態度也一直很好,學校最後批准了Z同學申訴信裏繼續留校讀書的請求,現在,Z同學已經成功畢業。

從Z同學的例子我們也可以看出,國際學生普遍容易在完成 Essay 和 Project 的過程中涉及到美國大學最介意的「Plagiarism」問題。「Plagiarism」 是一個涵蓋範圍非常廣且敏感的詞,我們給大家整理瞭如下不完整的Plagiarism形式:

1.直接提交別人寫的文章/作業

2.在沒有標明引用來源情況下,直接複製粘貼別人之前寫的文章

3.在沒有標明引用來源情況下,改寫他人作品

4.在沒有標明引用來源情況下,以直接引用方式插入文本

5.在沒有標明引用來源情況下,將多個他人文本混編在一起

6.引用文章後,只標明瞭一部分文本的引用,另一部分沒有標註

7.將引用的文本和未標明引用的文本雜糅在一起

8.間接引用時,雖然表明了文本來源,但是沒有進行一定程度的改寫

9.不正確的引用來源

10.過多引用他人作品,缺少原創部分

L同學是紐約地區某高校的大一新生,由於剛入學還沉浸在一切都是如此美妙的狀態下,心思還沒有完全用在學習當中,所以一次作業中,老師讓寫一篇讀後感,L同學拖拉到最後一天才開始寫,就匆匆忙忙想應付一下遞交,引用的地方也沒有加備註,最後被老師舉報抄襲。在美國大學,引用他人內容一定要記得註明出處,否則就會被看做抄襲,哪怕是用了別人的一點思路都不可以當做自己的 idea。

所以針對學校裏這些明文規定,我們可不能以「不知者無罪」的思想試圖投機取巧,一定要在開學前的 orientation 或是通過其他途徑對學校的各種規定有一個全面的瞭解。希望大家都不要因為不瞭解學校的規定而收到學校的相關處分。如果真的面臨著這樣的緊急情況,就在本專欄裏留言或給我私信,尋求解決方案吧。本專欄的目的就是,解決那些羞於提起的留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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