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13日,天津已近初冬,這天還下著小雨,位於南馬路居士林的誦經儀式照常進行。

三時一刻,一女居士突然從袖中摸出手槍,向一跪拜男子連發三彈:第一顆子彈由前額射出,腦髓濺流,第二顆由右太陽穴射入,左額穿出,第三顆射中腰部,前胸透出,男子當場斃命。

被打死的男子正是直系軍事首領,有「五省聯帥」之稱的孫傳芳。不過,他在八年前已退出江湖,並皈依佛門。

而兇手名叫施劍翹,時年30歲。行刺成功後,施劍翹泰然自若地散發自己所作七言律詩一首、文字聲明一份及自白書《告國人書》一封,隨後歸案自首。

▲施劍翹(1905—1979),安徽桐城人,天津女子師範學校畢業。1935年,施劍翹為父報仇在天津刺殺直系軍頭孫傳芳。1936年,她被南京國民政府特赦。1957年當選北京市政協委員會特邀委員。

這起案件看似不難斷清,卻在民間引起軒然大波。在兩次上訴後,南京最高法院對此案做出了從輕處理的最終判決。兩個月後,最高法院的終審判決又被國民政府的特赦令事實上推翻了。

施劍翹非比尋常的復仇行動及判決過程的戲劇性,讓此案成為人們眼中的「民國奇案」。

01.

「施劍翹復仇案」始末

各位先生注意:

1.今天施劍翹打死孫傳芳是為先父施從濱報仇。

2.詳細情形請看我的告國人書。

3.大仇已報我即向法院自首。

4.血濺佛堂,驚駭各位,謹以至誠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以上即為施劍翹事先準備好的文字聲明。刺殺成功後,施劍翹隨即將這份文字聲明散發給現場的目擊者,隨後投案自首。

報道稱施劍翹被捕時「態度從容,儼然無事」。

施劍翹提供的這些意味豐富的材料很快成為媒體聚焦的熱點,當時聞名全國的大報《大公報》《益世報》《申報》等幾乎都對該案的進展進行了跟蹤報道。事發當晚,她的自白書就被全文轉載。

▲1935年11月14日天津《大公報》的新聞報道,新聞中有孫傳芳(上)與施劍翹之父施從濱(下)的照片

佛堂禪院、孝女復仇、軍閥斃命等元素,也讓這一刺殺行動從一開始就成為公眾消費的對象,一時間報紙副刊上的連載小說,廣播裏的評彈如潮水般湧現,各大劇院也迅速搬演這一故事的改編劇,並以此劇目相互競演。

據當時雜誌《福爾摩斯》的記載說:

「殺人小姐施劍翹自為乃父施從濱復仇,刺殺孫傳芳後,一時轟動全國,大快人心,各地戲院,均爭相競排俠女復仇記,號召力之大盛極一時。」

富有意味的是,當時的小說、劇作並非如實轉述這個時事案件,而主要表現為一種娛樂化改編。在這些類似於「公案」、「武俠」的通俗小說中施劍翹不僅武藝高強,而且寫得一手好詩,是一個典型的女俠。

而被射殺的孫傳芳,則和施劍翹的父親是「盟兄盟弟」的結義關係(其實純屬虛構),因此施劍翹不僅是要報殺父之仇,還要懲罰孫傳芳這位盟叔違反了「兄弟情義」。

此外,施案題材的小說還有意無意地遵循「戀愛小說」的套路,大書特寫了施劍翹如何自行解除了一樁有醜聞的包辦婚姻,並自主安排婚約的經歷。

在這方面的敘事中,施劍翹依然果敢、俠義,同時被視作當時新女性的代表,即使這種「新」依然不免其新舊雜糅的色彩。她在與未來丈夫施靖公初次見面時,就慨嘆世上缺乏英雄,說她希望要一個有著俠肝義膽的紳士做她的丈夫。

施靖公則通過肯定劫富濟貧、懲惡揚善等俠義理想是人類的自然天性而打動了施劍翹的心。施劍翹為此竟然主動向施靖公求婚。這個在當時尚屬反常的舉動,被大多數小說所讚許,因為這既推進了復仇的目標達成,又果斷地實踐了新時代女性自主選擇婚姻伴侶的權利。

就在這添枝加葉與眾聲喧嘩的公眾激情中,施劍翹案開審了。一審,天津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0年;二審,河北省高等法院判處7年監禁,但不到一年後,施劍翹又被國民政府特赦。

02.

「公眾同情」是威權政治的解藥?

1936年10月14日,下午兩點,國民黨政府宣佈給予施劍翹特赦。度過了344天囹圄生活的施劍翹,就此獲得了自由。

▲1936年10月14日,國民政府宣告特赦施劍翹,其中央社通電隨後被各大報刊廣泛轉載,內容為「一女子發於孝思,奮身不顧,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現據各學校各民眾團體紛請特赦……茲依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宣告將原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劍翹特予赦免,以示矜恤。」

特赦的背後自然不難找出公眾同情所構成的影響。

因為在該案審理過程中,全國婦女會、旅京安徽學會等不少市民團體開始以公眾同情為基礎開展運動,它們紛紛通電呼籲特赦施劍翹。馮玉祥、李烈鈞、于右任等大佬也紛紛出面救援。

而公眾同情易受控制的特性,在更強大的國家機器之下顯得更為明顯。

「對復仇女的特赦可以招降叛逆的英雄,以便實行扼制並將她所代表的公共正義和英雄情感據為己有。」

這背後的邏輯是,國民政府在特赦令中特彆強調釋放施劍翹的原因是因她為「孝」復仇。這就顯示出,施案其實是給了國民政府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讓公眾認同當時正在推行的「新生活運動」,及其背後所包含的道德倫理合法性。

因此,特赦施劍翹對於確立「新生活運動」乃至國民黨政府的道德權威,都具有巨大的象徵意義。

簡言之,儘管公眾在類似施劍翹這樣轟動性案子中能獲得參與性、批判性的,從而一定程度上成為威權政治的解藥,但這種批判性力量在根本上卻是不穩定的。


這個問題我願意回答,因為我很早就佩服她,「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可有幾個人是十年後還想著報仇。一個有知識的柔弱女子,為父報仇捨去一生幸福,報仇成功後又甘願赴死,這是何等的俠義。在獄中為貧苦獄友捐款購置棉衣,她心又是多麼的善良。

施劍翹為父報仇花費十年功夫,身為女子實屬罕見,因而成為當時轟動一時的社會新聞,王健先生髮現並整理出1935年11月《小晨報》相關內容,摘錄了下來,並刊登在新華社內蒙古分社主辦的一九八九年第四期《資科卡片》上。共三篇,第一篇《孫傳芳殺死施從濱的始末》,第二篇《施劍翅復仇記》,第三篇《施劍翅女士獄中生活》。我想,這應該是當時最真實的情況,過去有些文章像是在寫俠義小說,內容與事實出入很大。比如,施從濱並非被槍決,而是被十刀剮之,後被割首示眾。還有,施劍翹是嫁給了她的堂叔,而非堂兄。總之,下面的史料應該能夠回答上述問題。

孫傳芳殺死施從濱的始末

孫傳芳與施從濱本是至友,置施於死,其中亦有些小宿怨。施從濱出身行伍,人極忠誠,其行事多如現在之馮大將軍,故極得部屬擁戴。孫之姊倩王榮海及馮雲間喜其誠,加意提拔,保升其為混成旅長,駐節德州。時孫在鄂鬱鬱不得志,入京乞姊丈設法,榮海薦其往德州,助施為軍事顧問,孫大喜,以施系出身行伍,是個愚才,有相當時日,即可藉故取而代之,詎至德州不及兩月,即為施之部屬所不滿,嘩變驅逐,孫以為施之主使,含恨別去,再返漢口。隸王佔元麾下為連長,不半年升為營長,自始則風雲際會,不數年間擢升至師長而入閩,乘齊廬之戰而攻浙,以秋探為名,不折一兵而得蘇,至此喧赫一時,而為聯軍總司令矣。時施亦一帆風順,為長腿將軍的軍務幫辦,奉命率軍援皖,皖督姜登選已北退,孫軍至南滁州,聞援軍是施從濱,孫大笑顧左右謂:「此老無用!全皖即在我掌握了!」軍至明光站,即按兵不進,誘施入蚌,出其不意,左右包抄,施遂全軍覆沒,施被捕解蚌,軍長周鳳岐以施系孫舊友,對之頗優待。時孫在臨淮關後方接報,以處極刑令覆,就地執行,並委親信參謀監斬,施遂在車站月臺被剮十餘刀始斬決。首懸車站旁之大樹示眾,陳屍候孫到蚌驗過後,始用薄棺收殮。

施劍翹復仇記

前山東軍務幫辦施從濱長女施劍翹,又名施谷蘭,今年30歲,安徽桐城人,系施前妻所生,尚有一兄。其母死後,施繼娶李氏,亦生子女。劍翹在家塾,研究經史國文,極有根底。幼字某巨族,後因某巨族發生舌頭案,轟動九城,女士恥之,謂如嫁去,恐人不察,殊為貽羞,因決計退婚,時人莫不欽其人格。迨後,因其父於民國十四年十月三日在蚌埠為孫傳芳殺害,乃決意復仇。為求實現其計劃,故嫁其堂叔施靖公,未料日久施亦將此交換條件忘卻,劍翹乃深感求人不如求己,故於五日前加入天津居士林,卒於十三日下午三時十五分鐘,在居士林中復其大仇。女於槍殺孫傳芳前,曾賦詩兩首,其文如下:

父仇未敢片時忘,更痛萱堂兩鬢霜

縱怕重傷慈母意,時機不可再延長。

不惜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遷,

長到林中非拜佛,劍翹求死不求仙。

天津居士林,例於每星期三六請經,孫傳芳每次到林講經時,均先去電話,十三日(星期三)林中電孫,請其前往時,孫即現猶豫之狀。查孫之津寓(英租界),蓄有可愛之鸚鵡一頭,於孫被刺前三日死去,孫見之曾笑謂「我與你同去」,不意竟成懺語。孫積資甚豐,身後諸事不成問題。

孫今年51歲,山東歷城人。自日本士官畢業後,於役北洋軍隊中,積資而任北洋陸軍步兵第二師六團團長,駐防鄂省。當王子春督鄂時,任督署顧問,知王子春寵姬人,而苦於閥威也。因探其祕。未幾得王隨從密告,謂王至姬人室,月有定期。王姬室在上房之偏院,至其處必經夫人居所外,王雖午夜亦不能偷越雷池一步。孫乃乘間以膠皮底鞋獻於王,謂此妙在輕無步履聲。王得之大悅,藉以偷渡姬人所,果不為夫人察覺,深喜孫之留神。未幾而湖北混成旅長出缺,王乃以畀孫。嗣幾經輾轉,得領五省軍務。未料因一生殺人太多,卒有殺施從濱而釀成復仇之慘劇也。

再談孫傳芳之殺施從濱,為內戰史上鮮見事實。施字漢亭在北洋軍人中資格甚老,且較吳佩孚為先進。在武備學堂畢業後,循序漸進,與人無爭。袁世凱以其遇事認真,不逾矩,頻加識拔。施於袁氏外,則極尊段,以張三毛子(懷芝)秉性爽邁,亦相交甚契。民國六年,復闢劇終,湘督傅清節(良佐)不容於南人,與王汝賢放棄湘省。當時,北洋軍人內部尚未分岐,有段合肥對南用兵一事。軍事佈置,以曹錕、吳佩孚為第一路軍,向湘省推進;張懷芝、施從濱為第二路軍,向江西進發。結果,第一路軍勝利,第二路軍受挫北退。未幾,張懷芝奉督理山東軍務令,請簡施為兗州鎮守使,施自此即未離魯,官至幫辦山東軍務。民國十四年張宗昌為直、魯、蘇、皖防禦總司令,迎敵五省聯軍,任施從濱為第二軍軍長,施以董平甫之子為參謀長。董平甫為陳秀峯妹倩,與施亦有戚誼。任橋一役,張宗昌所部全軍履沒,施氏奉令應援,致與董參謀長同時被俘。施既為人固執,面孫不屈不撓。孫因出師所向披靡,意氣極盛,以施氏倔強,怒令斬首,並將其首級懸掛於蚌埠車站,以辱奉系。時施已年近花甲矣,未幾孫氏失勢,竟走依宗昌,表示與奉系合作,與殺施時胸懷判若兩人。施漢亭死而有知,飲恨當何如耶。施被殺消息傳出,國人以孫戮殺俘虜鹹為忿恨,于軍界尤甚。今孫既被施劍翹狙殺,一段怨孽公案從此了結矣。

施劍翹女士之獄中生活

刺殺孫傳芳之女犯施劍翹,現羈押於天津看守所內。伊之生活,當為一般所注意,記者昨特赴西頭天津地方法院看守所訪問施劍翹投刺。先訪黃偉治所長,晤面說明來意後,黃所長即仿看守員提施劍翹,施入報已提到,在第二科中等候。黃所長即囑引記者到二科辦公室。院中荷槍守者數人,分佈站主,警戒森嚴。由熊松聲所官陪記者與施會談。施身著棉袍,外罩藍布大衣,裝束一如在法院開庭時,據雲微有不適,但精神甚好。記者說明訪問之意旨後,即開始談話。茲將所談志後:

女士看守所生活怎樣?

答:飯食由廚房包辦很好,起居均照所中定章,每日無事,只看書。

女士在肇事後羈押在看守所,有無親友來探視?

答:親戚有的常來看望,親友來信慰問的也很多,更有幾位律師來信,表示願義務代理辮護,有的說是先父的朋友,信上寫著:「以慰故友,面助義俠。」有的激於義憤,但我因為已請了胡、餘兩位律師,所以也未再請別位。

女士府上的人現在對於此事怎樣?

答:家母和弟弟都在南京,據弟弟來信說,家母知道了此事很掛念我,但是並不甚著急,還使我不甚太愁苦。兩個小孩子都在山西他的父親那裡,我也沒有什麼不放心的。好在小孩至小就不至於非跟著我不成。

女士對於兩位小孩想念嗎?

答:我總這樣想,父母是生我的,兒女是我生的,因此我對他們並沒有什麼,倒是我母親年歲很大了,使我掛念。

女士於槍殺孫傳芳的案後有何感想?

答:我對於殺字常不願意提起,每一想到,不覺就有一種悲慘的憧憬如在眼前。這次槍殺孫傳芳在未下手之前,我心中難過極了。我想到父親死的悲慘,又恐怕下手未達到目的,心中慌的很,及至槍彈放出他身體倒下了,我知道已將他打死了,我痛快極了。(施言至此,因想起他父親的慘劇,不禁珠淚盈眸,用手帕擦拭,但仍強行鎮抑。)

女士被羈押之後,在所中每天做些什麼?

答:每天多是看書,有時同押的女犯人常來要求我替他們寫寫信,多是給家裡寫信要東西,或是要是有人來接見她們的一些平常事,她們多是沒有受過教育的婦女,也真可憐。

女士同屋住有幾個人?

答:和我一起押的只有一位姓唐的婦人,她是因為一種刑事嫌疑被押的,並不是有知識的婦女。

女士每天讀的是什麼書?

答:有《古文觀止》、《唐詩三百首》,和歷史地理的書籍。我因為有從前讀過的許多篇文章,很喜歡,現在溫習溫習,拿出來讀一讀。

女士以前在哪裡受教育?

我小時候在家中請先生教書,並沒有上過學校。在20歲前行書的字全不認的,後來先父過去,家中信札都由我來管理,認字和應用漸漸多了起來。我最喜歡唐詩,也常喜歡寫幾句,我只在小時學過作兩首,並無詩家指點過。這次肇事時我散的卡片上也題詩兩首,以說明經過原因。

女士現在讀唐詩喜歡何人之作?

答:我喜歡明白淺近的詩,對於新詩不大愛,很愛中國古詩,但是太深奧的我也不大明瞭。

女士這樣愛好詩,在所中有無近作?

我作的不好,但因獄中無聊,近來也作了兩首解悶,不過太不好了。

記者以談話至此時間已久,即請施女士將近作取來。施即由看守倍回女號,旋由看守送來詩稿一紙,記者向黃所長、熊所官告辭而出。據熊松聲所官晤記者,施自入獄後,態度安閑,每日除吟詠外,常與獄中女犯攀談。其女犯中多數家貧,近雖天冷,尚多未做棉衣,施毅然捐資,並向其親友中代為勸募,如鄭士琦將軍已捐洋百元,購買大量冬衣,由施發放。

施劍翹復仇獄中吟

血濺佛堂經染腥,

自投法院甘受刑,

親仇已報無遺憾,

猶想萱堂老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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