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文章《審委會雷人語錄》,系來源自法官之家-法官羣的一篇文章(由法匠整理),小編提供此文章,只是為了讓網友更好的瞭解我國的有關審委會制度。 關於審委會 《人民法院組織法》第11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或疑難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 因此,審判委員會是人民法院內部對審判工作實行集體領導的組織形式。各級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主要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 審判委員會由院長、庭長和資深審判員組成,參加審判委員會的成員稱審判委員會委員。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委員會委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一 一次審委會開會,一個委員發言,「剛剛三哥講的很有道理,與二姐的意見差不多,其實和四叔的也沒有什麼區別,就這麼定了吧。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二 審委會發表意見,一委員曰:同意合議庭意見。別人提醒沒有合議庭,是獨任審判。該委員忙改口:同意審判員意見。 又一案件討論後發表意見,該委員曰:同意合議庭意見。有人提醒合議庭有兩種意見,該委員忙改口曰:同意多數人意見!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三 一次審委會彙報案件,最後表決的時候,某位領導說 : 我更傾向多數意見。院長說,合議庭是一致意見。某領導回答,一致意見也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基於消化處理,我同意檢察院的指控。大家傻眼…。完了知道自己說錯了,轉而拍馬屁: 同意院長意見。我艹,啥情況這是?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四 一刑事案件,承辦法官彙報判處被告人四年有期徒刑,請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院長主持說:此被告是某某人的親戚,我們要嚴格依法判,還要考慮地方領導的關係,爭取對法院的更大支持。委員說:判緩刑,承辦人:法定最低刑期四年。委員說:判四緩五!院長:就這樣!休會,承辦人呆了……(小編註:為何驚呆,因為法律規定,判處三年以下的案件,才能適應緩刑,而本案最低刑為四年,根本無法適應緩刑。)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五 某疑難案件合議庭兩種意見,審委會討論半天仍無意見,院長責令審判庭擴大合議,幫助合議庭取捨,形成一種意見後再提交審委會討論,審判庭遂照辦。幾日後又提交討論,院長曰:合議庭意見一致就不要提交審委會了,許多合議庭意見不一致的案件都討論不完!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六 一審委會討論,一委員提出不同意主辦人意見,被主辦人對照法律和案情反駁掉了;再提一不同意見,又被全體委員否定掉了;再提一不同觀點,又被老大否定,站不住腳。最後發表總結意見,委員曰:不管怎麼樣,反正我就不同意。問其不同意的理由,曰:沒有理由,反正我就是不同意。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七 審委會上,承辦法官彙報完案件後,審委會委員問:這個案件能調解嗎?承辦法官答:一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審委會委員問:他有媳婦嗎?你見人家媳婦沒?他媳婦同意嗎?承辦法官答:這個沒問,她媳婦不是當事人呀,不知道他有沒媳婦!審委會委員說:這個基本案情都不清楚,還彙報啥案情,回去調查落實去!承辦法官落實後又向審委會彙報說他沒媳婦。這次審委會委員又問,他有媽嗎?咋不問他媽同意不同意調解呢?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八 一黨政新任院長上審委會:「大家討論得很充分,承辦人審理報告很詳實清楚,同意承辦人和合議庭多數意見。」有委員趕緊提醒:「承辦人與多數人意見不一致」,院長:「那按承辦人意見處理,少數服從多數」委員又提醒:「承辦人是少數意見」,院長有些生氣,嗓門一提:「那按大家意見辦,如何?」眾人無語。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九 審委會開會,承辦人介紹案情及相關處理意見後,院長:我先說兩句,我同意合議庭處理意見,請其他委員發言。委員甲:我同意。委員乙:我同意。委員丙:我同意。委員丁:我同意。……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十 審委會開會,被告系政府,涉及政府違法拆遷的事,承辦人擬讓政府賠償部分損失。眾人討論之後,一委員詢問承辦人,能否讓原告撤訴?承辦人回答,難度很大。院長說,再作作工作,努力讓原告撤訴。眾人同意,審委會決議:努力勸原告撤訴。 審委會雷人語錄之十一 審委會開會,承辦人介紹案情及相關處理意見(兩種相反意見)後,眾人沉默。院長點名,所在庭庭長發言,庭長:第一種處理法律效果好,第二種社會效果好。主管院長:嗯,庭長說的不錯。委員甲:分析的很好,我同意。委員乙:我同意。委員丙:我同意。委員丁:我同意。院長:同意哪個?庭長:沒想好。其他:我同意。院長:辦案人隨主管院長當面請示二審法院再議…… 審委會(應為檢委會)雷人語錄之十二 來至檢委會的:一個從某政府機關調任的檢察長召開檢委會(非我所在法院,聽聞)開會,檢察官在會場彙報案情後說,該被告人情節輕微,悔罪態度好,擬起訴請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檢察長開口了:判三年還要加五年,一共八年,太重了!這個案件這樣吧,去掉「緩刑五年」,就判三年吧。頓時會場鴉雀無聲,書記員不知道記還是不記會議結果…… 結束語 各位看官,看完上述關於審委會的小故事,是否有一種如鯁在喉的感覺,那就關注留言吧,一吐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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