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具體的舉個例子嗎?看了半天沒看懂,比如說房產公證,是說區塊鏈只能儲存資產的交易轉移記錄,證明你的確買賣過房子,但是並不能證明你符合房屋買賣的條件嗎?所以還是需要審計人員介入?那區塊鏈的意義在哪裡?只是不用在公證處備案了而已?


題主,我打個比方,

你拿一張4G的手機卡,然後回到20年前,問這破卡有甚鳥用?是一個意思的。BlockChain(BC)需要放在一個成熟的基於BC的互聯網工業體系中來看,4G網路還沒有建成,用4G手機卡是沒有意義的。

分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你的房子是可交易數字資產,那麼:

你作房產公證是為啥呢?是不是為了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你的所有權和股票一樣數字化了呢?買斷股權且在你的居住期限內停牌房子不就是你的了?股權的所有權被BC記錄,無法更改,無法偽造,那麼,BC網路會判斷房子就是你的,有關房子的一切會綁定到你(數字身份ID)的名下。使用BC查詢就可以直接得出結論,不需要公證。

第二,如果沒有變成數字資產,那麼用公證的方式:

房子在出售時,需要註冊到BC上,取房屋的概要(地址,房屋照片,面積etc.落成時間戳etc.)構成唯一標識再哈希記錄,廣播到公證BC全網記錄在案。後面就和達老師所說的差不多了。你可以看成是升級版公證服務。它的意義在於,一個可升級且數字化,一個不可以,備案永遠只是備案而已。
簡單的說,單純的區塊鏈技術並不能提供完整的公證解決方案。區塊鏈技術給「公證」領域應用提供的獨特價值主要是三點:

  1. 把一段給定的信息寫入區塊鏈,蓋上時間戳
  2. 保證寫入區塊鏈的這段信息未來無法被刪除、篡改
  3. 寫入的信息(一般是原文的散列值)可被公開查詢

因此,所謂區塊鏈「公證」更多的是提供一種「存在性證明」,即證明在某個時間點,就有某段信息的存在了,比如用於證明知識產權領域的在先權利。至於這段信息本身的真實性,則需要區塊鏈技術以外的手段來鑒別。

因此,是的,完整的公證服務仍然需要公證人員的介入。但是區塊鏈還是可以提供可信(無法篡改)、自由(自己隨時可以寫入區塊鏈,再尋求公證)、可公開查詢、可編程操作等諸多傳統公證服務無法企及的特性。

看了大家的答案,針對樓主的問題,感覺還是有必要再補充一下:

1. 樓主說舉一個例子公證方面的例子

比如,我去德國旅遊,在那邊想租一輛車,會需要提供國內駕照的公證,如果在區塊鏈上做駕照的公證,可以在各個國家方便的駕車(詳細方案不做展開)

2. 是否仍然需要第三方公證

是的。區塊鏈可以確保記錄以後的信任傳遞,因為一旦記錄基本無法篡改,但需要負責任的機構或組織確保寫入信息的正確性:像你說的是否具備買房子的條件,以及是否具備開車的本領都需要權威的機構審計和認定

3. 區塊鏈的意義

一句話:在於構築信任,對審計層信任的傳遞。帶來的好處是效率的提升

4. 只是不用在公證處備案了而已?

像房子只備案一次就行了,後面涉及到抵押,買賣就很方便供參考-----------------------------微信公眾號:區塊英雄鏈

傳統公證存在手續繁瑣、處理低效等痛點。在當前中心化系統框架下的中心資料庫承受著日益增長的數據存儲和安全維護的雙重壓力。在公證行業內部、公證行業與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信息共享和信息協作中存在交流不夠充分等問題。同時公證行業的業務領域由於面臨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導致一部分原有業務下滑和費用調整。

  區塊鏈具有信息不可篡改、數據加密保存、所有節點保存完整副本等特點。這些特點具有天然幫助解決傳統公證行業的困難和業務新訴求的屬性。首先,區塊鏈的去中心化決定了它的安全性和可擴展性,公證數據存儲的難題在區塊鏈技術下迎刃而解。其次,區塊鏈可以提高公證業務網路服務平台的信息流暢性,在對個人隱私進行保護的同時提高辦證效率。同時,區塊鏈能從技術上保障在線和遠程監管辦證的質量。區塊鏈還能實現有效監管公證業務的質量,做到責任追溯時有據可依。最後,區塊鏈能夠推進信息互聯共享,進一步加強公證處與外部機構的協調溝通,為辦理公證業務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實手段等。通過區塊鏈這個「創造信任的機器」結合原有被國家法律賦予的國家公信力可以達到「雙信合一」,實現「政策+科技」的雙重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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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是一個記賬本,白紙黑字,沒辦法改,如此而已。

這有點類似於公證的方式,但是區塊鏈不是文件系統,它只是個沒有備註類型的資料庫,只能記錄數字型,日期型,有限長度(比如256位)長度的字元型等欄位,所以你讓它把你的自畫像給記下來,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自畫像只能由你自己來保管。不過區塊鏈也不是沒用,它可以記下自畫像的哈希值,也可以說是文件的電子指紋。這有什麼用呢?當你二十年後拿著你保管的這個自畫像文件,想證明它確實是二十年前生成的,你在二十年內對它沒有任何改動,這個時候你可以拿它的電子指紋和區塊鏈上記錄的那個指紋對比,如果一致,說明你說的都是真的,這確實是二十年前的那個文件。

不過區塊鏈是匿名的,所以我覺得樓上所說的多套房產取證都是不可能的。區塊鏈類似於銀行的保管箱業務,保管方也無法知道所保管的內容。一個人想備案兩套房產信息,只要用兩個保管箱就可以了。

所以,原始憑證(也就是保存內容的計算機文件)只能由當事人來保管,區塊鏈無法像公證部門那樣做文件備案。所以所謂的區塊鏈公證,功夫還不在區塊鏈上。

在2015年即將結束的時候來班門弄斧回答技術問題,也算是2015年的趣事一樁了。

最近在接觸區塊鏈的項目,對這個技術做了一定的了解,以個人的理解來嘗試回答一下

區塊鏈最重要的意義是去中心化,公證恰好是典型的中心化模式代表,用區塊鏈技術可以讓公證結果變得更加不可逆從而提高公證的可信度。

現階段房屋買賣的身份驗證條件主要有:

  1. 是否為本地戶籍,或繳納夠足夠的社保或個稅,這個決定是否有資格購買;
  2. 是否擁有多套房產,這個決定現款支付比例;

對於第一部分是否有資格購買,現有的方式是查閱戶籍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分別由公安機關及社保機關背書公證,又一個中心化的方式,從理論及技術層面完全可以由區塊鏈將戶籍信息與社保繳納信息完整記錄予以證明。

對於第二部分多套房產證明,這個自然可以由區塊鏈中所有交易記錄予以驗證。

於是,現有公證機構完全可以用技術予以替代,這是區塊鏈技術以及比特幣之所以偉大之處,當然現實中如果想取代這些機構需要非常漫長的道路。

想引申討論一下的地方是區塊鏈技術並未完美的技術,現有的比特幣框架中當所有節點中超過50%被篡改的話剩餘節點會選擇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修改自身數據,假如篡改的速度超過節點之間同步速度,系統整體就可以被修改,這應該屬於系統性風險。不過話說回來,就像《羅生門》中一樣,有些事情是永遠也講不清的。

只是你現在想的這個鏈太狹隘了,你只是設想到了買賣房這個階段,就像有甲乙兩家公司,他們發生了經濟往來,在互聯網世界只需要兩家公司記錄。但是在區塊鏈的世界裡,所有和甲乙有直接關聯的公司或者是間接關聯的公司都會記錄。

你說的房產交易也是這樣的,區塊鏈應用在公證領域,它關聯的不僅僅是交易的雙方,而是所有和交易雙方有直接或者間接關係的公司。比如,我打算買小某的房子,我會在區塊鏈上說一下,「我要買小某的房子」,如果我沒有買房子的資格,就有會有人站出來說,你還沒有在上海交夠五年的社保,所以買不了房子;反之亦然。


我的理解:1、區塊鏈系統就相當於一個虛擬的「公證處」,往它裡面存數據就是公證,連公證這個行為都不需要了。2、如果這條記錄是假的,那麼只能說明當初錄入的信息就是假的。與區塊鏈系統無關。3、不需要任何公證人員參與,規則提前設定好了,智能化處理。


首先從比特幣講起,比特幣誕生於2008年次貸危機的末期。在比特幣的白皮書中,即中本聰的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中,還沒有「區塊鏈」這個詞,只有「區塊」Block和「鏈」Chain。一些人為了這種超越主權,不會濫伐的虛擬數字貨幣而歡欣鼓舞,開始積極的投入到挖礦,抄幣之中,包括後來流行的ICO(首次貨幣發行)慢慢的形成了一個圈子,叫做「幣圈」(簡單來說,大家都是渴望一夜暴富的)。而另一些人,包括很多專家和學者,則專註於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對區塊鏈技術和應用進行深入的研究,考慮能否將這個技術加以改進,運用到更多的領域之中去,這個圈子就稱為「鏈圈」

七年之後,2015年10月美國《經濟學人》發表《信任的機器》的封面為起點,大家意識到了,比特幣本身或許沒有那麼珍貴,但是作為比特幣底層技術的「鏈」Chain的價值甚至高於了比特幣本身。區塊鏈可以讓人們在沒有中央權威機構的監督下,對彼此的相互協作建立信心。簡單來說,它是一台信任連接器,創造著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華爾街開始熱捧區塊鏈,2016年,區塊鏈正處於期望的最高點,「過度期望期」,這也意味著在未來不久的一段時間內,區塊鏈將墜入「期望幻滅期」,也就是現在的熊市漫漫。

對區塊鏈的誤解最典型的有兩個,誤區一:區塊鏈是一種顛覆性的新技術,但它是嗎?

首先,區塊鏈不是一項新技術,而是一個新的技術組合。其關鍵技術,包括P2P動態組網,基於密碼學的共享賬本,共識機制(拜占庭將軍問題,即一種分散式場景下的一致性問題),智能合約等技術,都是已經有十年以上的使用年限的舊技術。巧妙的是,中本聰這位大哥,雖然目前好像還不知道究竟是誰,他將這些技術很巧妙的組合在一起,並在此基礎之上,引入了完善的激勵機制,用經濟學原理解決了傳統技術無法解決的問題,這就是天下學問同一家,條條大路通羅馬,將經濟學甚至是人性融合到技術之中,從而創造了一個新的符合人性發展的「個性技術變異」。

其次,這個技術組合雖然有其獨到之處,但是並非顛覆性技術,而是現有技術的有力補充。目前大部分人已經認同區塊鏈是「價值互聯網」的基礎協議,其地位與當前「信息互聯網」的HTTP協議相當,兩者都是建立在TCP/IP協議之上的應用層協議,兩者都是互聯網的兩大基礎服務協議,是互補而非顛覆關係。

誤區二:區塊鏈是去中心化的

很多人認為區塊鏈是去中心化的(Decentralized),這是它的特徵之一,然後這個最早是又國內「幣圈」所做出的的翻譯,多少有一些主觀和政治化的色彩。廣為所知的網路架構三種模式:單中心,多中心,分散式。單詞Decentralized只是表明不是單中心模式,可能為多中心或分散式的。在中國香港和台灣可能更多的翻譯為「分散式的」。

再有,中本聰大哥在整篇論文中也沒有提到過Decentralized這個詞,而是說的P2P,Peer to Peer這個詞。在2016年6月召開的W3C區塊鏈標準會議上,以太坊的核心開發團隊EthCore就明確表示,不再使用Decentralized這個詞,而是使用P2P,Secure,Serverless這類純技術性詞語。

最後,The DAO事件表明,完全去中心化是不可能的。The DAO是基於以太坊公有鏈的眾籌項目,它在段時間內就募集了價值1.6億美元的數字貨幣,然而由於其智能合約的漏洞,導致The DAO被黑客攻擊並轉移走價值6000萬美元的數字貨幣,黯然落幕。在挽回損失的過程中,原有去中心化的機制沒有解決問題,最後還是通過「集中式」的方式,強制以太坊進行「硬分叉」完成交易回滾。但這也導致了以太坊社區的分裂,產生了ETH和ETC這兩種同源卻又不同價格的數字貨幣,給以太坊的生態系統帶來了很多負面影響。此次事件之後,很多人對區塊鏈的「去中心化」進行了反思,區塊鏈的核心是分散式而不是去中心化。

我想起了現在幣圈的熊市,是適合談技術,而不是談價格。熊市漫漫,給還在幣圈的朋友點個贊,價格談不攏了,所以大家還是談技術!!!


裡邊有小蟻的回答,我就看不爽了,這裡說不行,CTO張錚文同學在群里和眾籌時可是說可以的,而且不容置疑哦。小蟻還自稱是非盈利性區塊鏈呢,一人一桿槍,第一次眾籌就2100 btc,放到現在千把萬,這叫非盈利怎麼才是盈利呢,搶錢也沒這麼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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