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爭末期,李鴻章赴日本談判求和的情況,在中日雙方的歷史檔案中記錄得都比較具體,而且李鴻章赴日本的全程都由隨員記錄有類似工作日記、備忘錄一樣的記事,使得我們今天還能對馬關談判的全過程有直觀的瞭解。

下面按照日期,對馬關談判的過程做個類似大事記一樣的簡要介紹,供各位朋友參考。

1895年

2月13日,清政府通過軍機處電令李鴻章將直隸總督職務交由王文韶署理,李鴻章本人「星速」進京。

2月21日,光緒帝在乾清宮召見李鴻章和軍機大臣,討論甲午戰爭局勢的發展,以及討論對日本求和的談判底牌。李鴻章認為割地、賠款均無法擔承;戶部尚書翁同龢認只要能不割地,則無論賠多少錢戶部都將努力;孫毓汶認為如果不割地,日本恐怕不會答應講和。

2月23日-25日,光緒帝連續三天召見李鴻章和軍機大臣等,討論求和的底線。

3月2日,清廷下諭旨,命令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本求和。

3月3日,光緒帝密諭李鴻章,隱晦地傳達了同意割地、賠款的態度,要求李鴻章「斟酌輕重,力與辯爭」。

(光緒帝賜予李鴻章的全權敕書)

3月4日,李鴻章覲見光緒帝,光緒頒全權敕書。

3月13日,李鴻章率隨員等共135人,在天津塘沽分乘「公義」(招商局「海晏」號改名)、「禮裕」。

(1895年3月19日,到達日本下關的「公義」輪)

(日本關門海峽今景,照片左下方的城鎮區域就是馬關。拍攝:陳悅)

3月14日,「公義」「禮裕」啟航。途中因為遇到狂濤惡浪,被迫在山東榮成灣避風,至19日抵達日本政府指定的談判城市下關(中國稱為馬關)。

3月20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15分,李鴻章率李經方、羅豐祿、馬建忠、伍廷芳等隨員到達下關春帆樓,與日方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會面,互相檢視全權敕書,並就談判程序、注意事項進行約定。

(日本美術作品,馬關談判)

3月21日,上午10時,根據日方的邀請和安排,李鴻章一行棄舟登岸,入住春帆樓附近的寺廟引接寺。下午2時30分至4時20分,在春帆樓進行談判,議題為中日首先停戰,因日方態度蠻橫,毫不讓步,談判陷入僵局。

(李鴻章談判期間暫駐的日本引接寺。拍攝:陳悅)

談判後的22至23日,李鴻章以電報將談判情況彙報清政府,請求訓令。清政府表達了可以暫時擱置停戰談判,先探明日方講和談判的條件,「以先索和議條款為要」。

3月24日,下午3時至4時15分,雙方再次談判,擱置有關先行停戰的談判。李鴻章向日方索要其講和條件。

談判結束後,李鴻章在返回引接寺途中,遭日本憤青小山豐太郎行刺,子彈擊中顴骨。

3月28日,日本方面通知李鴻章,日本同意首先無條件停戰。

3月30日,中日停戰條約簽署。

(春帆樓院內的伊藤博文、陸奧宗光銅像。拍攝:陳悅)

4月1日,上午10時至11時45分,李經方代替李鴻章與日方在春帆樓會面,主旨在於希望儘快得到日方草擬的講和條件。

下午2時許,日方將所擬定的《講和條約》(馬關條約)草案提交給李鴻章,要求4天之內做出答應與否的答覆。

4月2至4日,李鴻章將日方擬定的草案全文電報清政府,等候訓令。

4月5日,李鴻章以照會答覆日方,認為日方開列的條件過於苛刻,要求削減。

4月6日,日方照會李鴻章,全然駁回了李鴻章的削減要求。

4月9日,根據清廷的指示,李鴻章重新擬定了中方可以接受的講和條約文本,照會給日方。

4月10日,因傷勢漸愈,李鴻章親赴春帆樓,在下午4時15分至6時30分,與日方進行談判。日方對李鴻章提出的縮減賠款和割地的要求進行拒絕,李鴻章則一一辯爭。最終日方表示賠款總額從3億降至2億。

4月11日,日方照會李鴻章,就昨日談判結果形成新的和約草案,要求中方4日內答覆。

4月12日,李鴻章以照會形式,繼續和伊藤博文等講價還價,伊藤博文等寸步不讓。

4月13-14日,李鴻章向清政府電報請訓,光緒帝諭旨,如果無可商改,就按照日方的要求定約。

4月15日,下午2時30分至晚上7時30分,李鴻章與日方代表在春帆樓會談,做最後的爭辯嘗試,日方態度強硬,絲毫不讓,最終定約。

(馬關談判時所用的文具。拍攝:陳悅)

(馬關條約草約文本上的中日兩國代表草簽)

4月17日,上午10時至11時40分,李鴻章與日方代表在春帆樓會談,草簽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

4月18日,李鴻章一行乘船返國。

4月20日,李鴻章抵天津,向清政府奏報談判和草簽情況,並因傷請假20天。

5月2日,光緒帝正式批准馬關條約。

(春帆樓院內豎立的講和紀念碑,碑文由伊東己代治擬寫,稱甲午戰爭、馬關條約是日本崛起的關鍵。拍攝:陳悅)

5月7日,中方換約代表伍廷芳一行與日方換約代表伊東己代治一行在約定的換約地點山東煙臺會晤。

5月8日,深夜11時30分,中日代表在煙臺順德飯店完成了交換雙方政府批准馬關條約的正式文件, 馬關條約正式生效。

(日本明治天皇睦仁在條約批准文件上的正式簽名)

(光緒皇帝在條約批准文件上加蓋的璽印)


1895年3月20日,中日雙方代表在春帆樓進行正式談判,中方代表李鴻章,日方代表伊滕博文。

從3月20日至3月24日雙方共進行了三輪談判,但就賠款、割地等問題並未達成一致。24日李鴻章在回下塌處的途中被日本人小山豐太郎襲擊,左眼下中彈受傷。

日方代表伊滕博文得知此事後十分氣氛,大吼道「我寧可讓他殺了我,也別去襲擊李鴻章。」

在日本警察的幫助下李鴻章逃回住處便昏迷不醒,待他醒來後第一件事便想到向北京的慈禧和皇帝發電報,聯繫以養傷為名回國修養,將議和之事無限期的拖延下去。同時聯絡西方列強,製造國際輿論,積攢更多的談判籌碼。

然而清政府當局並沒有同意李鴻章的建議,認為此時是與日方討價還價的最好時機,李鴻章只得帶傷留日繼續主持談判工作。

事情果然不出李鴻章預料,西方列強國家分分通過其駐日大使公開譴責日本,並警告日本當局不可以在出現這等事情。

日方迫於國際社會壓力,不得不放棄原本要求割讓遼東半島的主張。只保留要求割讓臺澎金夏,賠款額度也從三億兩白銀降為兩億兩。

在最後一次談判結束後,李鴻章和伊滕博文走出春帆樓,李鴻章還在不多遊說伊滕博文降低賠款,然後遭到了伊滕博文的反對。

李鴻章回國後發誓,此生在不踏足日本土地一步。


誠邀,還能有啥過程,屈辱一輩子的過程,但有啥辦法呢,誰讓李鴻章遇見一個怕死的女主,誰讓李鴻章是晚清重臣,在當時的情況下放眼天下還有誰能替代李中堂大人?況且人家日本點名要你去,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慈禧是真被日本打怕了,整天想著法的讓人家歐美出面調停和日本講和,日本那時候戰場上連戰連捷懶著跟你談,後來日本因戰爭的巨大消耗,日本當地不少地方農民鬧暴動,在一個也看人家歐美的臉,就答應和談,指名讓李鴻章去,必須割地賠款否則就別談,

慈禧知道後立即招李鴻章進京,為了求停戰,慈禧決心不惜一切代價,當然這話沒給李鴻章明說「她也不會說、讓她兒子光緒含蓄滴說,光緒認命李鴻章為全權代表去日本談判,李鴻章有啥辦法明知前面是個坑他也得去,他帶著美國的顧問百名隨員抵達日本馬關,住在接引寺,雙方在一家春帆樓料理旅館正式開談,在前三輪的談判中,日本的全權代理大臣伊藤博文對李鴻章是想著法的羞辱,李鴻章只能忍,誰讓咱幹不過人家,落後就要捱打。試想一下在當時的談判桌上,伊藤博文上竄下跳。

對李鴻章極盡羞辱,而李只能坐在哪裡委曲求全,心情可想而知!第三輪談判後李鴻章懷著沉重複雜的心情回住所接引寺,半路突然出來一日本人,拿起槍對著李鴻章就打了一槍,李鴻章左眼受傷,這事令日本很狼狽,日本怕歐美把這事當藉口干涉,趕緊由天皇、皇后親自派遣醫生對李鴻章進行治療慰問,另一方面自動宣佈休戰,這事過去後繼續談判,日本提出1確認朝鮮獨立,2中國向日本賠償軍費三億兩,3割讓臺灣及澎湖遼東半島,4中國向日本開放北京、沙市、重慶、蘇州、杭州、湘潭和梧州七處通商口岸,5長江、西江、吳淞江及運河等內河航行權範圍,6日本駐軍地點及所需軍費。李鴻章徹底驚到了,

尼瑪真敢要啊!李鴻章一邊上奏朝廷,一邊採用拖延戰術,對條約除朝鮮獨立以外的條款進行逐條駁斥,日本一看李鴻章玩賴,就要求清政府換個全權大臣,清政府改命李經方為全權大臣,隨李鴻章一起議約。伊藤博文又威脅李經方,警告他說「談判要是談崩了,北京的安危也就不說了,要求儘快接受日方條件,經過幾番討價還價,中日雙方進行最後一輪談判(第六輪)從二點半一直談到晚上七點半,這其間李鴻章一直苦苦哀求少要點吧,少要點吧!最後甚至向伊藤哀求,你們就打個折,算是贈作我回國的路費也好!李鴻章為什麼要這樣,從他的地位來說,已經失態了,李鴻章心疼啊,徹底豁出去了神馬面子裏子,能爭一分是一分!1895年4月17日上午11點40分,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日本在馬關春帆樓簽訂(馬關條約)主要內容包括,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割讓臺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與遼東半島給日本,賠償二億兩白銀,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允許日本人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1895年5月8日中日兩國在山東煙臺,交換兩國皇帝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馬關條約)簽訂六天後,俄羅斯因日本佔領遼東半島,阻礙他們,便聯合法德進行干涉,結果日本決定放棄遼東半島,但要中國用3000萬白銀贖回,史稱三國干涉還遼,李鴻章在(馬關條約)談判時受盡屈辱,費盡心力在談判結束後,李鴻章對伊藤博文說「沒想到閣下是如此嚴酷執拗之人,說罷憤然離去,發誓終生不踏日本土地。是非審之於己,毀譽聽之於人!

《馬關條約》是清王朝1895年在日本馬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方代表李鴻章為首,日方代表伊藤博文為首。負責兩國之間的條約問題的談判。條約規定,清王朝賠款白銀2億倆,臺灣島及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 到了談判後期,李鴻章在日本回住所的途中遭到日本民眾的槍擊,造成李鴻章左眼受傷。此次意外發生使日本的談判氣勢銳減。談判期間李鴻章發給朝廷的電報均被日本截獲。導致談判失利,減輕賠償,遭到日本拒絕。最終簽下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我讀過有關的資料,李鴻章出使日本的時候,日本人還是比較尊重他的。


一是日本人要求他去,二是清廷無人可去,也無人敢去,三是他是洋務運動首領兼甲午海戰主要負責人(水師是他建的),四是他了解外交談判,並深諳其中微妙。最後去了,還有一個小插曲,遇刺捱了一槍,日本人覺得對不住他,答應了大難不死的他幾個條件,主要是:少賠了些款,保住了些地,臺灣卻丟了五十年。


1.李中堂不願意去

2.李中堂去的時候其實是國家無人敢於負責

3.光緒要讓他們商量的事情都得稟報

4.慈禧當時沒表態

總而言之,馬的簽訂給李中堂帶來了巨大的政治風險,但仍然敢於承擔責任,這足以證明其忠勇愛國,其心深忠,其行可敬。


好象是小日本點名叫李鴻章去的,清政府沒辦法,人家只給李鴻章簽。據說李鴻章還受傷了,被小日本人傷害了,據不簽字。後來小日本妥協,簽字時少給小日本一個多億。李鴻章遇見衰敗的清政府,也只能背黑鍋了……。有史料記載,李鴻章死時都是睜著眼走的…那叫死不瞑目。!


中國軍隊在越南打贏了法國,李鴻章急沖沖的去談判,去賠款。請問歷史領域創造者,其行可敬嗎?


行君不能行之事,擔臣不能擔之辱。獨當一面的人歷史給出的評價也是極為複雜的,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問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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