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歐陸法系,而是大陸法系。

我國學的是大陸法系,可是大陸法系的國家包括法德等都不承認我們是大陸法系,所以我們自稱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新法系。。。


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國,剛開始是自己的中華法系,後來清末學西方主要是德法日,弄了幾部法律出來,旦沒開始就結束了。建國後剛開始學蘇聯,但後來發現效果並不好,而此時臺灣的法學研究比大陸要發達,就開始研究臺灣法律,而臺灣其實是大量的學日本,中國後來又乾脆直接去研究日本法律,日本呢以二戰為時間背景,之前之時是主要學德國,之後主要學美國,現在好多學者又再研究德國法律,所以說中國是取各家之長後總結提高,又保留了一些自己的東西,不能簡單的說屬於那個體系,應該說是自成一家!


世界各國國內法律體糸目前只有兩大類,一類為大陸法系,由章、條、款、項組成的一部部的成文法形成的國家法律體系,代表國家為德國和法國。中國、日本的法律體系均為大陸法系。另一類為英美法糸,其實體法不釆用成文法典,一個生效的法院判例就是後面類似案件的判決依據。沒有判例援引的案件,法院作出合理判決且依法生效就可以結案。因此,英美國家的法官和律師(律師辯護意見被釆納為判決理由且生效)均可以造法。目前世界上還沒有歐陸法糸這一說。


中國大陸既不屬於大陸法系,也不屬於歐美法系。大陸法系和歐美法系的劃分是根據其法律的發展歷程和繼承關係作為依據來劃分的。

而中國的法律很多都是學習前蘇聯法律的結果。


???????把歐陸改為陸歐才正確……這是個雌雄和主客體關係……主從關係……中山裝和西裝的關係……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