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渭南市民史先生向華商報反映,4月初從倉程路上的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4S店(以下簡稱“西安利之星渭南4S店”)貸款購買一輛轎車,店方向其收取了1萬元“金融服務費”,但並沒有開具發票或收據,索要多次票據未果。

  支付了“金融服務費”卻不給票據

  據史先生介紹,4月初在倉程路上的西安利之星渭南4S店看上了一輛轎車,因車輛是零首付購車,史先生覺着划算就同意貸款24.78萬購車,並支付了1萬元定金。“購買之前,銷售人員也確實告知我,貸款需另繳納1萬元金融服務費,4月4日拿到了購車發票,之後銷售員就告知我帶1萬現金到店裏,作爲金融服務費。現金直接交給了銷售人員,並未在財務窗口繳納。我隨後索要票據,銷售人員稱過兩天就給。”

  史先生表示,作爲消費者享受服務,支付先關費用是應該的,但任何收費服務項目都應有個收據或發票,“後來又索要1萬元金融服務費的收據或票據,銷售人員卻說金融服務費從未跟任何客戶開具過。”

  “上週看到了西安的消費者到西安利之星4s店維權,也涉及到了金融服務費問題,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4月14日曾發聲明,不會收取客戶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我覺着西安利之星渭南4S店收取1萬元服務費,又不給收據或票據,是不是也有問題呢?”

  4S店:未以“金融服務費”名義收費

  對此,西安利之星渭南4S店一負責人表示,確實收了史先生1萬元費用,但並不是以“金融服務費”名義收取,西安利之星客戶維權事件還沒結束,相關監管部門還在調查,及時退費,也要等此事有結果了,才能處理。

  對爲何不給史先生開具收據或發票,該負責人表示:“客戶在店裏任何消費,都會開具相關票據,而且繳費店裏都有記錄,店方會負責的,現在西安客戶維權事件還沒結束,要解決只能再等兩天。”

  工商部門:建議消費者先保留好證據或投訴

  對於4S店的做法,史先生又應如何維權,渭南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的任何消費店方都應開具相關票據,若收費無任何票據,就涉嫌偷稅漏稅,可向稅務部分投訴。建議消費者先保留好轉賬記錄或視頻錄音,方便以後維權。

  16日下午,渭南市臨渭區稅務局一負責人表示,對史先生購車向店方索要“金融服務費”票據未果一事,稅務部門已組織相關科室對此事進行調查。此外,稅務局也接到了其他市民關於4S店此問題的舉報。

  至於4S店是否涉嫌偷稅漏稅,這位負責人表示,消費者支付了相關費用,店方應給予相關票據,是否涉嫌偷稅漏稅需等調查完畢後才能確定。

  華商記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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