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時候的事情了,我們是高中同學都是北方人,高考是畢業季也是分手季。因為我沒有考上她那所大學,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北方。當時很喜歡她,雖然分手了但也常常互相聊天,像網戀一樣,開學之後不久她的生活費不知道是花沒了還是丟了總之是沒了,我知道了這個事情我把我生活費全部都給了她,我就剩一百塊錢了,才剛剛開學,沒辦法再向父母要,那一個月真是饅頭鹹菜,老師同學以為我家是真窮,給他們留下的印象也是這樣。感覺那是我最瘋狂的一次,雖然沒什麼,但真影響我一個大學。


一個人去陌生城市看他的演唱會。

我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為任何人做過任何一件瘋狂的事。

她說最強王者才能配得上她,於是我熬夜打了一夜的王者打到青銅三。

不會英文還去國外看他的演唱會。

給他生孩子。


我沒做過。可能很多人一時衝動做過。

這事得看人來,對於兩個或幾個感情深厚的人,有意義,我可能會去做(沒遇到過這種情況,不敢說絕對);

如果你想靠做這種事得到什麼(比如ai qing)。就此打住,毫無意義。

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做法沒有意義

(配個圖,表示我在認真回答這個問題)


過去了的,又何必執念,帶著記憶繼續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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