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這個同事過來面試的 面試過程很流暢 這個員工也很有自己的想法

但是今天是工作的第三天 這個同事請假幫朋友進貨 開始是准假了 後來下午和別的同事聊天的時候得知他在外面註冊了公司 我就不淡定了 再後來我清理他電腦的時候發現他整理的客戶表格 還有整理的工作筆記 感覺還挺認真的 心裡就開始愧疚 感覺別人找工作不容易 能來我們這個小公司也不容易 還把別人辭退了 良心過意不去怎麼辦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如果他註冊的公司是同業,而且還認真整理工作流程、整理客戶表格……我覺得你應該先擔心一下自己的客戶會不會被他挖走,或者他有沒有接觸公司核心競爭力_(:з」∠)_……

至於良心……

工作久了,部分道德感會慢慢有選擇性的消失掉…

良心是個好東西,希望你一直保持~~真的。

愧疚,不需要。只要規定明文規定禁止了,而且你在招聘前說清楚了,這種雙方都可以理解。如果沒說清楚或者沒規定,那麼需要查缺補漏。


這就和你第一次甩人一樣,多分兩次手就好了


那他在外面註冊公司的事情是不是真的了,如果是真的,你不需要愧疚啦,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怎麼可能兩頭忙的過來


這個問題我就先匿為敬

家裡的會計由於和家裡有很近的親戚關係,而且還是個大學生(沒別的意思,家長沒讀過書,覺得大學生是有大學問的)所以家裡很放心地把賬目交給他。

兩天前被通知賬做的稀爛,有幾十萬不翼而飛。他自己迷迷糊糊的也說不清楚,最後索性就躲著了。

我們也沒別的意思,賬目我們會查清楚,我們弄個明白就好,不要他賠,不是說沒這筆錢家裡有沒法生存了,他認個錯,長個記性就行。結果這個態度我們接受不了。不過這也事先怪我們,我們也有錯,沒有定期監督核實。因為家裡出身窮苦人家,還是想把錢弄清楚。

所以你沒必要愧疚,你不欠別人什麼


個人覺得你應該看開點,用現在比較時髦的話說,格局大一點。企業還是以產品為核心競爭力,他註冊了自己的公司,就算你很清楚的知道他是來你這取經的,又能怎麼樣呢。市面上不可能只有你一家同類公司,他能從你這裡得到客戶的信息,未必就能把客戶挖走,你做創業公司應該有這個經驗,你怕的事情,大多數客戶也怕。建立起來的相互信任的關係,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打破的。何況從你的描述來看,這個人盡職盡責的在你公司完成了你交給的任務,如果合同中明確表明了不正當競爭類的條文,他觸及了,不但應該解僱,還應該訴諸法律。但是如果沒有,這麼做就未免有失偏頗。換個角度思考,你公司的員工出去另立門戶,你不只多了一個競爭對手,也多了一個同業的朋友。裁掉一個員工很簡單,但是我堅持認為這就和辦喪事一樣,給死人辦事給活人看。一個公司怎麼對待離職的員工,其他在職的員工都看在眼裡,他們會想未來的某一天,我走的時候,也會是這個樣子,其實這也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吧。

我一直覺得企業和員工的關係應該是合作,沒有必要上升到道德高度,你並不欠他什麼,同樣他也不欠你的。保持良心是好事,更重要的是應該在僱傭關係中學會如何保護自己,明確獎懲機制,明確上升標準,讓你的員工在你公司工作的同時看到未來的發展,遠遠比你用人情給與他們的有用的多。


矛盾不?能幹好工作就可以保留啊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