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9年4月9日召開的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爲:以公司現有總股本4,418,326,672剔除已回購股份(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上已回購11,010,729股股份)後4,407,315,943股爲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1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890000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爲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42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21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爲:2019年4月17日,除權除息日爲:2019年4月18日。

三、關於除權除息價的計算原則及方式

考慮到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上的股份不參與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的總金額=實際參與分配的總股本×分配比例,即925,536,348.03元=4,407,315,943股×0.21元/股。因公司回購股份不參與分紅,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根據股票市值不變原則,實施權益分派前後公司總股本保持不變,現金分紅總額分攤到每一股的比例將減小,因此,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時,每股現金紅利應以0.209477元/股計算。(每股現金紅利=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即0.209477元/股=925,536,348.03元÷4,418,326,672股)。綜上,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後的除權除息價格按照上述原則及計算方式執行,即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的除權除息價格=股權登記日收盤價- 0.209477元/股。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爲:截止2019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於2019年4月18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六、諮詢機構

諮詢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萬基商務大廈

諮詢聯繫人:歐景芬

諮詢電話:0755-36395338

傳真電話:0755-36646400

特此公告。

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聲明: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號系信息發佈平臺,搜狐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