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男子林先生的好友是一名退休警員,之前乘坐林先生的車時,不小心將警員的反光背心遺忘在車內;林先生日前被執勤警員發現車內這一背心,以非法持有警方標誌物品罪開出上庭罰單。

林先生2日前往美國亞裔社團聯合總會舉行的法律諮詢求助,他表示,上月14日在車旁清潔車內地毯時,被一名執法警員叫住問話。

對方指著林先生車子擋風玻璃下的警員反光背心,問他是不是警員,是否擁有這件反光背心,林先生否認。

警員於是直接給林先生開出一張黃色罰單,要求他8月上庭,並對林先生說:「你要知道你非法持有帶警方標誌的物品,我可以直接逮捕你。」

林先生表示,反光背心是好友的物品,對方為退休警員,之前遺忘在他車內;他聽說車窗下放該反光背心可以避免被開停車罰單,加上好友沒索要背心,他便一直放在車內顯眼處,沒想到帶來麻煩。

即將上庭、又不知有何控罪,林先生非常著急,怕留下案底會給今後生活帶來影響。

黎保利律師樓案件經理宋大維表示,林先生只要以前沒有任何類似的控罪,再準時上庭向法官說明情況,一般不會被控嚴重罪名;但一定要引起重視,之後不可輕易使用執法人員的個人物品。

警方表示,對於警方贈送的帶警察標誌的禮物,可以留在家中擺放,但不能當違規違法的保護傘,否則會被認為有冒充警員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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