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許素惠╱雲林報導】

《實驗教育三法》已修訂完成,對實驗教育更加開放,雲林縣議員蔡岳儒認為,指雲林縣實驗教育自治辦法卻畫地自限,綁手綁腳,得深得「朕」心才能被縣府指定辦理,還有地緣限制,整個辦法流露出不友善的制肘,看不出積極輔導的精神。

蔡岳儒指出,有學校主動提出實驗教育計畫卻被打回票,因為《雲林縣指定縣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規定,「得」由縣府指定學校辦理。

法令上的「得」是縣府宣示自己的權力,但當縣府沒有指定時,各校也可以自行提出申請,這是法律賦予人民相對權益,現行辦法卻把所有的學校限制住,讓大家都動彈不得,想轉型做實驗教育的學校因不得「朕」心而被排除在外,不想做的卻又被強迫,不符合中央母法鼓勵的精神。

蔡岳儒進一步說,對於受指定學校的條件規定也很不合理,其中最近一次學校總體評鑑各評鑑項目達80分以上者,試想這麼高的分數,老師們還會想要做實驗教育嗎?根本和現實違逆。其次,規定地緣也是不合理的,實驗教育有很多型態及性質,應該要以性質來評估才對。

蔡岳儒強調,公部門在實驗教育推廣中,應盡所能地就行政、經費、空間設施上給予協助,提供家長及孩子多元的教育選擇才對,而非為了避免麻煩想盡辦法阻撓、排斥,縣府要對下一代的不同學習更友善看待,積極輔導,畢竟少子化勢難擋,小孩對國家很重要。

縣教育處代理處長林慧蓉表示,會盡速擬好修訂草案送議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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