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凱

發布日期:15/Nov/2018

在ISO9001:2008的標準中,條款8.5.3的標題是預防措施。但更新為2015版後,標準中沒有出現名為「預防措施」的條款。這是說2015版的標準不再要求公司實施「預防措施」了嗎?這篇文章來解釋一下這個問題。

先來看一下預防措施的定義。根據ISO9000:2015版的定義,預防措施是"為消除潛在不合格或其它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採取的措施"。這裡定義里最關鍵的兩個字是「潛在」,它表明預防措施必須是在問題發生/發現之前已經實施的措施,是一種基於對未來會出現的問題的預期而採取的措施。這個對未來會出現的問題進行預期,並採取措施來應對這些問題,即是ISO9001:2015版6.1條款中所說的應對風險的措施了。所以「預防措施」的要求在新版標準中依然是存在的,只是說法發生了改變,變成了風險管理。

與叫法的改變相對應的,是預防措施在標準條款中的位置也發生了變化。ISO9001:2008版中預防措施是放在條款的最後一個章節(第8章),這給人一個印象似乎預防措施是在品質管理實施後發現了問題才採取的措施。但在2015版中,識別風險並採取措施應對風險的要求被放在了第6個章節,而不是最後一個章節(第10章),這個表明預防措施是在品質管理體系的策劃階段就需要提出來的,這些措施將成為品質管理策劃的一個輸出,它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品質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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