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4個孩子的媽媽,普通的家庭婦女

爲救丈夫撫養4個孩子,

她販毒45公斤,一審被判死刑;

今年4月,她收到了二審判決書——

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是什麼促使她走上不歸路?兩次判決爲何不同?

近日,現代快報記者走進鎮江市看守所,對話管教民警和女子朱小小。

朱小小本是廣東一普通家庭婦女,2014年卻在短短4個月內販毒45公斤,同年被鎮江丹陽警方抓獲。2016年12月,朱小小一審被判死刑;今年4月,她收到了二審判決書——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瞭解,在看守所的3年半時間,朱小小寫下7本日記共3萬多字,而之所以能改判刑罰,和她在看守所期間的表現不無關係。

2017年,看守所管教們給朱小小(戴生日帽)過生日

 

找人借錢救丈夫,卻被帶上販毒之路

今年35歲的朱小小出生於廣東省惠來縣,2004年和當地男子朱歡結婚,婚後的她連遭打擊。2005年底,她的婆婆突發腦溢血,後於2008年因病去世;2011年,她的公公被查出癌症;2014年5月,她和丈夫開的網吧在一次整頓中被關閉,家中的經濟來源斷了;2014年7月21日,丈夫遇車禍,顱內出血嚴重。

“醫生下病危通知書的那一刻,就是我的世界末日。”朱小小告訴現代快報記者,醫生當時告訴她,丈夫有可能成爲植物人,就算醒過來了,智力就相當於一個4歲的孩子,“我哀求醫生,一定要救他,這個家不能沒有他,我也不能沒有他。”丈夫出車禍時,朱小小家裏只有現金2000元,而此前爲了給公公治病,家中已經負債累累。

爲了救丈夫,朱小小四處借錢,但大多被拒之門外。她事後回憶說,“有一次,因爲交不上醫療費,醫院給我丈夫停止一切治療,我就跪着求醫生先給我丈夫治病,我回家籌錢,可我也不知道到哪裏籌錢。”

除了要給丈夫治病,公公的化療、4個孩子的衣食住行都離不開錢,而此時能借錢的親友都借遍了。

2014年9月,走投無路的朱小小想起他們村住過的一個人——陳建,他常在村口賭錢,據說很有錢、出手很大方。可惜,朱小小開口借錢時被拒絕了。“我問他有什麼賺錢的機會,當時他說等有機會了再聯繫我。”朱小小沒想到的是,陳建會帶她走上販毒的不歸路。

2014年9月至12月,朱小小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冰毒)45000.95克。

看守所裏,寫下3萬多字心情日記

2014年12月6日,朱小小在廣東腦科醫院病房被丹陽警方抓獲,當時她的丈夫剛做完手術3天。當月,朱小小被送入鎮江市看守所,但她抗拒管教,因爲販毒獲利的8.7萬元基本用於家人治病和家庭基本生活開支,她認爲自己販毒是身不由己。

“朱小小性格內向,不願意和管教交流。”對於這個始終沉默的女毒販,鎮江市看守所五大隊管教女警蔡辰玥想了個辦法,“讓她寫下來,總要有個渠道發泄情緒,才能慢慢接受正面引導。”

這一寫就是3年半,7本日記,3萬多字。

在看守所裏,朱小小寫下7本日記

 

“剛入所時,我的心情十分壓抑,揹負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不知今後怎麼辦,丈夫的救命錢哪裏來?4個孩子孤苦伶仃怎麼辦?我要崩潰了。”

她在日記中寫道,“我被抓的那天,朱歡剛做完補顱手術。本以爲是短暫的分離,但律師告訴我,這個罪基本上就是死刑了,我每天都陷在思念與痛苦的深淵。”

民警對這些內容逐一審查,不僅發現朱小小對於販毒行爲的悔悟,也感受到她對生命的眷戀。看守所五大隊副大隊長魏瑋時常找朱小小談心,在加強教育引導的同時,還在生活上給予必要的幫助,爲她免費提供生活必需品。

朱小小也慢慢向民警吐露心聲,她在日記中寫道,“管教民警的教育,讓我感到慚愧,因爲我的愚昧和衝動,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也毀了自己和家庭。我現在才明白,只有建立在道德與法律基礎上的愛,纔是無價的真愛。”

一審獲死刑,管教爲她過“最後一個生日”

2016年12月9日,朱小小因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被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從法院回所後,朱小小完全癱掉了,我們幾個人是把她‘架’回監區的。”看守所副所長兼五大隊大隊長陳文霞回憶說。

2017年,看守所管教們給朱小小(戴生日帽)過生日

 

針對朱小小的情況,看守所所長姚明多次到五大隊,會同管教女警研究和制定心理輔導方案,4次與朱小小談心交流,並安排心理諮詢師開展專項心理疏導5次。情緒慢慢好轉後,蔡辰玥鼓勵她繼續寫日記。

“如今,我的丈夫癱瘓在牀,而我卻身陷囹圄……當我得知年僅10歲的大女兒既要照顧生病的父親,還要承擔起所有家務時,我愧疚的心痛得無法呼吸。” 朱小小在日記中寫道。

此外,朱小小向民警提出一個“特殊要求”——等伏法後,一定要把這些絕筆信轉交給她的孩子。

一審宣判後,朱小小提起上訴。2017年8月,上訴狀遞上去半年多了,結果還沒出來。這時,她的生日要到了。“我覺得這可能是朱小小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個生日,販毒可恨,但她也可憐,我就向領導提出幫她辦一個‘生日會’。”蔡辰玥說,這個建議立即得到領導的批准。

“這天我生日,萬萬沒有想到,看守所的領導和管教爲我買來了生日蛋糕、生日禮物,送上生日祝福!……淚水滑過我的臉龐,但我的心是暖的!從小到大,我沒有過過一個生日,可在這特殊的環境中,我這特殊身份的人,反而過了這樣一個特殊的生日,管教們給我帶來勝似親人的溫暖!我還有什麼理由不振作起來。” 日記中,朱小小這樣寫道。

法院改判後,她寫下兩千字悔過書

今年4月9日下午,朱小小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得知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爲啥改判?法院經審理查明,朱歡因交通事故致身體癱瘓、認知障礙失語,住院治療數月,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朱小小遂與陳建商定販賣毒品。法院指出,朱小小確係家庭成員身患重病以及4個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等原因走上犯罪道路,其犯罪所得基本用於家人治病及家庭基本生活開支,並非用於個人享受揮霍,朱小小被公安機關扣押的4張銀行卡,案發被查扣時已基本無存款。

“毒品犯罪的死刑適用,數量是基礎,情節更重要。”法院認爲,朱小小所涉毒品雖然數量巨大,但其並非毒梟或職業毒販,在本案毒品交易的發起和達成上的作用小於陳建,且此前並非涉毒人員亦無前科劣跡,歸案後能夠認罪悔罪,綜合考慮各種情節,朱小小不屬於罪行極其嚴重,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收到終審判決的朱小小,哭了很長時間。幾天後,她寫了一份2000多字的《悔過書》,通過看守所內部廣播,對全所在押人員以身說法。次日,有7名在押人員主動向警方交代自己的罪行、檢舉揭發他人罪行。

5月9日,朱小小被押出鎮江市看守所,赴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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