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消息:晉江警方對外通報了一起賣淫案。「痴情女」黃某靠賣淫為男友呂某買車。9月13日晚,黃某再次接客時被警方當場抓獲。辦案民警十分感嘆:「黃某對自己從事賣淫的事一點都不覺得可恥,甚至還有些洋洋得意。因為她覺得自己能在一年多時間買得起轎車。」

江河述評:

雖然現在國人的思想觀念有了重大改變,對於賣淫這種行為已經見多不怪,但是,在許多人心中賣淫仍然是一種不光彩的事情,仍然不是一種勤勞所得,而是一種不勞而獲。另外,賣淫也為法律所不容。

觸犯道德是件不光彩的事情,觸犯國家法律更是要受到法律的相應懲罰。黃某正值青春年華,不靠自己的合法勞動去賺錢,反而為給男友呂某買車而去賣淫,賣淫也就罷了,被當場抓獲後還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恥,反而洋洋得意。原因不外乎沒有樹立正確的是非觀、榮辱觀和金錢觀。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女人也一樣,有些錢可以賺,有些錢不可以賺,即便是生活所迫去賣淫,也應該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不對的,因為知恥才能後勇,才能改正的自己的錯誤。

有一個故事,明朝時的王守仁先生有次外出,「不幸與同行的人被盜賊綁劫,當盜賊得知他是陽明先生時,就問他:『您說人人都有良知,我們這群盜賊也有良知嗎?』王先生肯定地回答:『有。』盜賊反問:『怎麼能證明呢?』王先生說:『現在照我說的去做,我證明給你們看。』於是,王先生讓他們脫掉外衣、內衣,一層層地脫掉,直到剩下最後一條褲衩的時候,還命令他們脫掉。盜賊喊道:『不行呀,這個不能再脫了!』王先生說:『這知恥就是你們的良知啊!』」

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意思是說:人不可以不知道羞恥 從不知道羞恥到知道羞恥,才能免於羞恥。希望黃某在警方的教導下,能夠明白什麼才是真正的光榮,不要繼續把羞恥當作光榮。同時也真誠地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和榮辱觀,做一個有骨氣的人,一個靠自己的辛勤勞動而自食其力的人,做一個守法有道德的人。(程江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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