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說筆談》裏已總結過:語言上:語言的目的是使人一看就明白,一聽就記住。語言的唯一標準,是準確。結構上:隨便。敘述和抒情:在敘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筆觸敘事。怎樣表現傾向性?字裡行間。

2.還有就是細節了,用最簡單的詞句組合,寫得富有節奏和韻律。讀他的書常常是要一口氣讀很多,因為即使忽略情節,語言本身也呈現出一種攝人的美。在對詞句的拿捏上,汪曾祺先生往往既乾淨熨帖又百無禁忌,把恰當的詞句安放在恰當的地方。即「文章要貼著寫」,「小說不是兩個聰明腦袋打架」。,這也是沈從文先生的教誨。

3.具有特色的是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語言是中國化、民間化的。一讀就覺出很生活的樣子,而且純熟。小說的語言往往超出現象,進入哲理,對生活作比較高度概括。例如《釣人的孩子》「每個人帶著一生的歷史,半個月的哀樂,在街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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