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長詳解如何牽住司改“牛鼻子”——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切實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

  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2015年,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爲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指明瞭方向。全國法院如何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下一步又該怎麼辦?

  圖爲政法領導幹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專題研討班輔導報告會現場。孫若豐 攝

  4月16日下午,在政法領導幹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專題研討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切實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爲題作輔導報告,對此進行了全面闡述。

  圖爲周強在政法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作輔導報告。孫若豐 攝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決策部署

  司法責任制,對法院來說就是“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司法責任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黨的十九大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是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在司法體制改革整體框架內具有基礎性地位、標誌性意義、全局性影響。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是司法責任制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的根本政治保證,也是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健全以司法責任製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的根本行動指南。

  人民法院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更好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

  近年來人民法院推進司法責任制及相關配套改革的主要做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制定《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及相關配套改革

  ——推行法官員額制改革,促進審判資源從分散配置向集中配置轉變。堅持以案定額、按崗定員、總量控制、省級統籌等原則,經過嚴格的考試考覈程序,從原來的21萬名法官中遴選產生12.5萬名員額法官,實現了85%以上法院人員向辦案一線集中,向基層法院和人案矛盾突出地區傾斜。

  ——充分有序放權,推動審判權力運行由院庭長主導向審判組織主導轉變。改革後,全國法院由獨任法官、合議庭直接作出裁判的案件佔比達98%以上,院庭長普遍迴歸審判一線。

  ——改革辦案工作模式,推動由法官“單打獨鬥”向團隊化工作模式轉變。組建以員額法官爲主導,以法官助理、書記員等審判輔助人員爲支撐的審判團隊,形成權責明晰、權責一致、分工協作、運轉有序的辦案工作機制。

  ——改革審判監督管理方式,推動審判監督管理從人盯人、人盯案向全流程信息化監督轉變。制定完善院庭長權力職責清單和有關規定,規範院庭長行使審判監督管理權的範圍和方式,運用信息化手段構建全院全員全流程的監督管理機制。

  ——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推動審判委員會從側重討論個案向側重宏觀指導轉變。各地法院普遍縮小了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數量和範圍,強化了總結審判經驗、提煉裁判規則、統一裁判尺度的職能作用。

  ——健全審判責任制度,進一步明確錯案責任界定。強調主觀過錯和客觀行爲相結合,明確法官應當對其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爲承擔責任,明確審判責任豁免的情形及條件,責任追究更加科學合理。

  ——建立法官懲戒制度,推動建立科學的問責機制。建立由人民法院和法官懲戒委員會分工負責的法官懲戒制度。全國27個省區市在省一級設立了由三級法院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組成的法官懲戒委員會。

  ——健全司法職業保障,推動構建單獨職務序列。建立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及與其相匹配的職業保障制度,有效釋放改革紅利,全面調動司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堅持問題導向,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最高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着力破解突出問題,不斷提升司法責任制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確保改革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健全四項工作機制:

  ——針對司法權責不夠統一問題,進一步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完善獨任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健全隨機分案爲主、指定分案爲輔的案件分配機制,完善院庭長辦案常態化機制,加強審判流程標準化建設。

  ——針對改革後院庭長不會管、不願管、不敢管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健全院庭長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細化院庭長進行個案監督的工作細則。嚴格落實“五個嚴禁”等鐵規禁令,依託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術,讓監督管理全程留痕、實時查詢、有效追溯。

  ——針對改革後出現的“類案不同判”風險,進一步健全法律統一適用機制。完善主審法官會議和審判委員會制度,規範各級法院發佈審判指導文件和參考性案例機制,發揮典型案例功能,依託智能審判輔助平臺完善類案檢索機制。

  ——針對法官職業特點,進一步健全法官懲戒機制。建立健全體現司法職業特點的法官懲戒制度,真正實現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失職必問責、濫權必追責。

  處理好四個關係:

  ——處理好放權與監督的關係。堅持有序放權和有效監督有機統一。放權,要充分尊重獨任法官、合議庭等審判組織辦案主體地位。監督,要構建與放權相適應的新型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對審判權力運行進行充分而有效的監督制約,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處理好宏觀審判管理與具體個案監督的關係。院庭長的審判監督管理職責既包括宏觀審判管理,也包括依法對具體個案進行必要監督。監督管理個案要做到有據、有效、有痕、有度。

  ——處理好司法責任與司法保障的關係。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要關愛幹警,做到政治上激勵、工作上鼓勁、待遇上保障、人文上關懷。要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實現嚴肅追責與依法保護的有機統一。

  ——處理好司法質量與司法效率的關係。在提升能力、完善制度、改進方法等方面狠下功夫,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爲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提供有力保障

  重點推進以下幾項改革任務:

  ——健全法院組織體系。深化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制度改革,加強知識產權法院、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和各地知識產權法庭建設,加強最高法院國際商事法庭、金融法院、海事法院、破產法庭建設,深化互聯網法院改革。

  ——健全訴訟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審級制度,優化四級法院職能定位。深入推進以審判爲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健全民事、行政訴訟制度,健全多元化、精細化的訴訟程序。

  ——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堅定不移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積極推進“分調裁審”改革,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探索各具特色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

  ——健全訴訟服務體系。健全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站式服務”的集約化訴訟服務機制,加快推進跨域立案改革。完善便民立案機制,全方位提高訴訟服務智能化水平,在全國推廣在線訴訟模式。

  ——加強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圍繞實現“智審、智執、智服、智管”,全面推進智慧法院建設,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健全司法公開體系。進一步完善司法公開相關制度規範,拓展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的公開範圍,逐步將公開領域擴展至訴訟服務、司法改革、司法行政事務等方面。

  ——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體系。健全初任法官常態化選任機制,探索建立及時遴選和員額遞補機制,建立健全“有進有出”的員額法官管理制度。建立法院內部崗位正常交流機制。落實與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相關政策。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受到侵害後的救濟保障機制和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完善法官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

  ——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爲基層鬆綁減負。下大氣力解決各地存在的“溫差”問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緊緊扭住司法責任制推進落實中存的突出問題,逐一予以破解。

  作者:蘇航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編輯: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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