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已於1999年底正式把巴拿馬運河交由了巴拿馬。巴拿馬運河自1914通航至1979年完全由美國控制,並包括周邊科隆等城鎮的運河區的管轄權,甚至派重兵駐守,理由是修建運河他們付出了重大代價!當然每年也給巴拿政府發一個小"紅包"!1979~1999年巴美共管。2000年以後完全由巴拿馬自己管控,並且是巴拿馬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而且運河通行費用也很高(船隻大小、載重量、過閘費、船隻是否用巴拿馬鐵路機車牽引等)。美國通行當然也得付費了!為了擴大通行能力,升級後的巴拿馬運河也投入了使用,更發揮了有世界"橋樑"之稱的重大作用!

巴拿馬運河位置圖(以西為北美洲、以東為南美洲)

西北~東南走向的運河

巴拿馬運河概況

繁忙的運河


巴拿馬運河的修建,完全是美國霸權主義的典型案例,美國先是策動巴拿馬獨立,而後又將巴拿馬棄如敝履,將美國的經濟國家利益完全凌駕於巴拿馬的國家主權之上。

而在巴拿馬運河的營收分配上,巴拿馬也長期沒有話語權,每年只是獲得點極少的租金,相比運河的營收利潤,簡直九牛一毛。

巴拿馬運河營運主要分三個時期:

1、從1914年8月15日運河貫通日這天直到1979年9月30日,巴拿馬運河一直由美國獨家掌控。期間美國依據美巴不平等條約一次性支付巴方1000萬美元和每年25萬美元的租金(1936年-1945年,每年45萬美元,1955年之後增至193萬美元),除此之外美國還在運河地區建立了1432平方公里的運河區(美國獨享,巴方無主權)。

2、1977年,美巴簽署《巴拿馬運河地位和永久中立條約》規定從1979年10月1日到1999年12月30日為運河轉讓過渡期,期間運河由美巴兩國共管,過渡期內,美國每年從通行稅中支付給巴5300萬美元,再支付1000萬美元的使用費,當運河收入允許時,美國還需額外再行支付1000萬美元。雖說運河是由美巴共管,然而運河還是牢牢把控在美國手中,在運河運營的86年時間內,巴拿馬只拿到運河營收很小一部分利潤,大部分蛋糕都被美國拿走了。

3、從1999年12月31日起,巴拿馬依據中立條約收回巴拿馬運河全部主權,並接管了巴拿馬運河的全部管理和防衛權。

現在儘管巴拿馬政府跟美國依舊關係親厚,但巴拿馬運河已非美國管理,美國方面要通過巴運河都必須依據運河管理規定繳納通行費的,這部分與國別無關。同時運河的管理收費自有規則,不是說懸掛美國國旗是美國的船隻就可以免收費的,這種現象在美國經管期間就沒有發生,所以不論什麼船隻要在運河的管理收費範圍之內的,都需要繳納過河費的!


當然需要付錢,因為現在巴拿馬運河歸巴拿馬所有。已經不是當年美國自己控制的時代了。就像我國收回香港和澳門一樣我們享有主權。巴拿馬也同樣收回了運河控制權享受收取通行費的權利。再說美國地處美洲大陸一年貿易量世界第一,巴拿馬正是從這個繁忙水道收入大增。我估計我國與美國貨物大部分都走巴拿馬運河。正是由於這個運河的收回,使巴拿馬經濟發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處於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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