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去銀行櫃檯存5萬,自己沒有事先點清楚,實際只有4萬8千,銀行櫃檯在清點的時候因疏忽沒有點清,也以5萬計入我的賬戶,到時候銀行直接打電話給我讓我去銀行補2千。其實錢到不是太大問題,拿回去就拿回去了,可是銀行自己的ATM和櫃檯也有寫現金當面點清,離開櫃檯後不予受理的字樣,現在銀行自己收少錢了自己又會追,本人不懂法律,請大家評價一下銀行的行為。


上個月,我換1萬美金,哥們點給我兩萬。我當場還給他了。等我回家他打電話給我,說因為我用我卡里的錢換的,結果他只存入沒取出。我賬上還有1萬美金。

我要當時拿著那兩萬跑了,卡里也不還他。我白那拿2萬美金。爽不爽

可是警察會找你啊,我也不想對不起那個新來的小哥啊,以後處不處了
多錢少錢都是銀行失誤,給客戶道歉是應該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我們通常的處理方法是,先給客戶打電話告知並且道歉,如果客戶在的地方離銀行比較遠的話桂圓會提出給客戶報銷打車的費用,甚至是上門去接客戶過來辦理(實際情況中經常發生)。相比之下多存和少存的區別在於,多存需要將原來的業務沖正,所以需要客戶本人到場確認,以免桂圓因為怕麻煩而私自給客戶沖正,導致後續產生爭議賬款。少存理論上也是需要衝正的,但是如果是點錢出錯(也就是說收了客戶11塊,但是當時點錢的時候桂圓點成了10塊,由於客戶也不太清楚實際金額所以認可了的)的話,一般的處理方法就是把多收的錢退還給客戶。以前和我一起工作的小桂圓曾經為了給客戶送6塊錢跑了大半個城市。但歸根結底是銀行的錯,這個沒有異議。如果客戶堅持不還錢,一般就是做錯業務的桂圓自己賠償了。這種錯帳的情況,通常是要等到下班結賬的時候才能發現,一旦產生問題,又需要盡量在當天解決,給桂圓和客戶都帶來很大困擾。所以銀行自己內部的原則是如果能走轉賬,盡量不走現金。


首先,櫃員出現這種失誤,給客戶帶來不便是很失職的行為,櫃員需要正式道歉和接受懲罰。還沒有正式進入系統,不知道具體怎樣處理。不過之前看過一個視頻,這種類似情況好像是櫃員找到當事人,誠心道歉,追回款項,接受懲罰(數額小應該是扣獎金,大應該是捲鋪蓋。。)
如果銀行少給你錢了呢?你還會問這個問題么,貌似知乎上一大堆批判銀行曾經所謂離櫃概不負責這種霸王條款的吧?換成老百姓多拿了銀行的錢不還回去就理所應當咯。不過櫃員操作失誤給客戶道歉這是應該的,不管多給還是少給。
我記得有一次我爸爸在自動取款機取款,娶了一萬,去另一家銀行給我存學費,然後它少出了600。。。回去那家銀行問,人家說不關他們的事。。。所以同理可得應該不關題主的事吧。。。我就是覺得他們太霸王條款了
我記得有次銀行給我的多存了個0,當天傍晚的時候就打電話給我,說叭叭叭的,我一直迷糊著,嗯嗯嗯,就沒有然後了。


第一,沒有給題主您當面點清現金,這是櫃員的工作失誤。第二,實際現金與系統現金不相符即賬不平,賬不平則無法完成系統簽退下班,發現不符則櫃員會立即報告運營主管,櫃員和主管雙人通過錄像查找是哪筆業務給哪位客戶存多或存少了錢。存多了即實際現金小於系統現金餘額,正如題主您所述情況。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先後「選擇",先是馬上聯繫客戶講明情況,然後客戶回來將差額補上,如果客戶堅持當時其所存現金並無差錯,則櫃員只能自己墊款,把賬平了簽退系統。然後再與客戶溝通,至於客戶肯不肯補回差額,真的要看櫃員和其他相關工作人員是怎麼跟客戶溝通了。 既然題主您仍會困惑以及在這提問,顯然是櫃員及相關銀行工作人員的溝通,服務工作沒有做到位。 題主您問銀行要您補回差額這種正確與否,站在櫃員角度是ta通過錄像回放確定哪筆業務給哪位客戶存多錢了後,只能優先這麼做(聯繫您要您補回差額),不然就只能櫃員自己墊款。站在客戶的角度又確實是櫃員的失誤,因為ta沒有當著您的面點清現金。所以只有看銀行怎麼跟客戶溝通解決的問題了。解決地好,則皆大歡喜,沒必要訴諸於法律;如果溝通不好(假如銀行溝通工作做得不好),雙方又認真,上升到法律層面(一般銀行不會這樣),就很難講了,畢竟銀行有錄像為證。 建議題主您下次存現金特別是大額現金,如果您自己沒有認真清點過就拿給櫃員清點,就麻煩您認真看著櫃員清點,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以上,希望對題主您有所幫助!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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