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今天表示,為擴大吸引外國專技人才來台,已提出修法,對於已領有外國專技執業證書的外國人,在平等互惠原則下,依執業經歷,應試科目等可以減免,也放寬應試語文。

考選部說明,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定,外國人及華僑申請在中華民國執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業務者,應依專技人員考試法考試及格,領有執業證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對於外國人報考規定,一向採相對開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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