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聽過“滿族不吃狗肉”的說法。理由非常地豐富多彩。原始宗教、民間故事、生產生活,有鼻子有眼的。不過事實嘛~~~呵呵呵呵。天聰六年(1632)正月,懷揣着“爲民請命”的崇高使命感,高士俊向皇太極上了一份奏摺。他說:皇上,自打新政公佈以來,每天都有人因爲養狗被抓到城外去。可是現在瀋陽城裏,每家都有養狗,而且養一條的是少數,多數都是一家養兩三條狗,多的養有五六條狗。皇上的禁令一下,對城裏的百姓來說太不方便了。爲了躲避禁令,大家紛紛殺狗,街上到處是賣狗肉狗皮的成何體統,關鍵是家裏沒狗不好防賊呀?皇上,要不,每家留一條狗可還行?

皇太極什麼時候下令禁止城中市民養狗,目前不見於文獻記載了,但是懇請弛禁狗的奏摺還有好幾份。而且都集中於滿清進入瀋陽之後。可見禁令不單存在,而且頒佈時間不會離1632年太久。而且皇太極禁養狗的決心十分堅決。不然也不會有人總上書求弛禁。但這只是禁城市裏養狗而已,沒有禁吃狗肉呀?可是,對滿人來說,養狗除了防賊,就是爲了吃的呀?

別說少數民族,漢人本來就吃狗肉。在“周八珍”裏就有一道以狗肝爲主料的菜餚“肝燎”。越王勾踐二十年生聚的時候,狗和酒都是以國家補貼的方式發給生了孩子的婦女的。狗肉逐漸變成北方政權的吃食是從魏晉時代開始轉變的。《魏書》勿吉傳、《隋書》靺鞨傳中都有男子衣豬狗皮的記載,並且《大金國志》卷三十九“男女冠服”和《三朝北盟會編》卷三政宣上帙,都有女真富人以貂鼠、青鼠、狐、貉、羊羔之皮爲裘,貧者則以牛、馬、豬、羊、獐、鹿、貓、犬、魚、蛇之皮做衣褲的記述。完顏阿骨打燕宴時,曾以木碟盛豬、羊、雞、鹿、兔、狼、獐、麂、狐狸、牛、驢、犬、馬、鵝、雁、魚、蝦蟆等肉。

到宋朝,狗肉變成“野蠻人”專屬。這倒不是狗肉變得多麼廉價,而是北方民族吃狗肉的形象是在太嚇人了。他們吃的是生狗血!狗肉對女真人來說不但是食物,還是通靈的藥物。南宋時,范成大出使金國,在邯鄲地區就曾見當地居民把狗用就和茅草醃製了以後,用棍子插起來立在地上,祈禱治病。

▲聚衆治病中

到明代正德年間,狗肉也仍然是女真人和朝鮮人的正常待客食物。明代弘治年間,朝鮮的燕山君仍然用雞豬狗作爲獎勵賞賜給女真人。吃狗肉穿狗皮,一直就沒有離開過滿洲女真人的生活。稍微想想就能理解,漁獵確實是需要狗,可是當年的女真人哪有這麼矯情,能吃的肉哪可能放過。

那爲何皇太極要禁止養狗呢?這個背景在於滿清是個很年輕的民族。他的城市化歷史太短了,直到瀋陽城被打下來他們纔有比較固定的城市生活。八旗人丁剛進入城市化生活階段,大量養狗不但造成城市夜晚的不安靜,而且易造成恐慌。皇帝下令不許養狗,而且命令如此之嚴,並沒有得到剛進城的滿洲人的理解。他們紛紛從自己的生活經驗出發,最後千條萬條匯聚成一條:應該是大汗不讓吃狗肉吧?看起來好像是的,那大汗爲啥不讓吃狗肉了呢?

這就到頭腦風暴的時間了。我們目前見到的關於滿洲不吃狗肉的各種傳說基本都是瀋陽城內這羣洗腳進城的“新貴”們的傑作。對於剛進城的大清新貴來說,城市禁狗令是有普遍效力的,基本可以造成羣體效應,併成爲一種“集體意識”。對於農村和偏遠地區乃至大貴族而言,並沒有產生這種普遍禁食狗肉的效力。其中,遼寧滿族在20世紀50年代社會歷史調查中顯示,鳳城滿族不忌食狗肉與戴狗皮物,就連八十歲的老翁也說當地旗人沒有忌狗之說。

所以,滿族忌食狗肉的傳統,只是在天聰朝城市禁狗令的影響下,人們出於對狗的感情,以及對穿狗皮的身份價值的否定性評價(富貴人不會穿戴狗皮的)等原因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一種民間習慣法。並且在分散到各地滿族民族認同作用的推動下,特別是滿族入關後,作爲高貴的統治民族爲了表現出與不忌狗肉的漢族、朝鮮族重新建構民族文化邊界,便會彰顯禁忌狗肉的文化符號的象徵,最終成爲了人們的飲食禁忌。例如:杭州旗營、成都旗營的滿族都強調滿族不食狗肉,將此作爲民族象徵符號,強化了這種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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